不是想要再次施暴,而是趁着夜色向对方道歉不成?一个施暴者十二点多去人家家,打电话让人家到小黑屋里面来向她道歉。
难道您做这么多年检察官,难道有遇到有杀人凶手大晚上跑去受害人家道歉的吗?
应该是有这种情况吧,不然说不出这种没有十年脑血栓都说不出来的话吧?
大家动用自己的常识想一想,一个强奸犯大晚上去受害者家,会干什么事情?”
冈田听到这话并没有说话,翻开自己文件的下一页说道:“可是就算是死者当时是意图施暴,但是是死者当时是处在绝对弱势的情况下。
根据嫌疑人的证词,当时他们一方有三个人,其中还包括嫌疑人这样一个处于40多岁的壮年男子。
而对方只是一个18岁的少年,三个人合力想要轻松的制止对方,应该并不是一件难事吧?
可是对方却选择了更加猛烈的进攻,导致了黑藤的死亡。
所以我方认为,宋义当时是心怀杀心,明明有可以制止对方的能力,却想着以正当防卫为由故意将对方杀死。
所以这是典型的故意杀人,而绝对不是正当防卫,只不过因为某种原因并没有成功而已,所以这是故意杀人未遂。”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拿起了自己手上的文件:“检察官先生,根据上面的线索,黑藤在12点05分拨通了电话,没过多久走去了之前被对方施暴的宋平的家中。
怀着不轨的意图将对方逼到了仓库,但却被对方的母亲发现,双方产生了冲突。
在刚开始发生冲突的时候,受害者一方只是两个女性,而黑藤是一个曾经学习过空手道的强壮成年男性,双方的力量可以说是悬殊。
就算母女两个人合力,也不是对方的对手。
而这个时候,因为没有打通电话,宋义先生乘坐从千叶回到了东京,根据出租车上面的记录显示,回到东京的时间是晚上一点。
而死者死亡的时间是晚上12点到两点半之间,所以这个时间是符合的。
而回家的宋义先生听到了仓库里面的打斗声,急忙跑了过去。
结果发现在仓库意图施暴的黑藤,在情急之下,随便拿了一个东西,从背后击中了黑藤的脑袋。
请问这个时候,一个男子看到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被别人攻击,通常在这种情况下面,各位会思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