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一章:自讨苦吃!

九月份。

天气渐凉。

湘省。

一年一度的湘省某文学奖颁奖仪式在省城某大型会场举行。

此时此刻。

贺云坐在台上,脸都笑的有些僵硬了。

他不知道自己还得笑多久,总之他心里暗暗发誓,往后再也不来参加这样的颁奖典礼了。

就算人家请他,他也不来。这次如果不是看在一位故人的面子上,没有办法,他才不会答应过来参加了。

的确,这些年,他因为在文学圈的地位一直稳如泰山,所以许多文学奖的评奖典礼,都会给他发去一封邀请函。

尤其是湘省本地的,更是如此。

(以下重复)

改稿的过程,说真的,其实是特别难熬的。

毕竟你之前就已经把所能想到的东西,通通写入小说之中了,现在居然又要一点点修订。

而这番修订,还不只是对错别字、语言修辞等这些小问题进行修订,甚至还有许多小情节,都需要进行修订。

而对于这些情节的修订,往往是需要斟酌斟酌再斟酌的。

就如金庸先生几番修订自己的作品一样,贺云同样也需要对每一个需要修订的情节琢磨许久,才能想到一个最为合理的修订方案。

好在,这些需要修订的情节并不是很多,在综合了这些读者来信的意见后,他最后花了两天时间,就把《芳华》给修订好了。

毕竟《芳华》总共也才七万七千多字,而修订版的《芳华》也仅仅只增加了四千多字,增加的字数基本上都是用于一些情节补充与情节调整。

当然,删减情节也是不可避免的,但就总体而言,整部小说的字数并未增加多少。

修订完原稿后,贺云便找来了一摞信纸,开始誊写新稿。

而这一誊写,一晃又是一周时间过去了。

贺云每天需要花费八到十个小时来誊写原稿。

最后,手都差点写废了!

他现在真想拥有一台电脑来进行写稿。

可问题是,现在国内,你就算有钱,也几乎弄不到一台电脑,更何况他还没钱,毕竟这东西一台至少也得两三万,根本就不是他所能够买得起的。

而且,如今也没有拼音输入法,打字对于他来说,那就更难了。

“总算是誊写好了,还真是不容易呀,手都给写抽筋了!”

贺云小声嘀咕了一句,将钢笔笔帽盖上,而后,他放下了钢笔,整理了一下书稿后,便拿上书稿,准备去镇上将书稿寄回《当代》杂志社去。

…………

镇上,邮局。

贺云刚从里面出来,就一拍自己额头,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他赶忙转过身,又回了邮局,找工作人员询问了两句,果然,这次又有他的一封信。

这封信是从银城城区寄来,而寄信人不是别人,正是高云燕。

这次,贺云并未迟疑,他直接在邮局外就将手中的信给撕开了,而后,当场查看了起来。

几分钟后,他就将信给看完了。

看完了信的他却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

过了一会,沉默不语的他突然叹息了一声,直接将信连同信封一起塞到了自己的上衣口袋之中,而后他骑上了二八大杠,径直回家去了。

回家之后的他,将信塞到了抽屉之中,随手翻开了桌上的《竹书纪年》。

他决定改变之前看书计划,缩短看史料的时间,看完这本《竹书纪年》之后,他就不打算再看其他史料了。

此前,《史记》与《战国策》,他都已经看完了,《吕氏春秋》和《资治通鉴》也看了一部分最需要的章节。

至于这本《竹书纪年》,他也只打算花大半天时间,筛选一些对他有用的章节看完即止。

看完之后,他就准备开写《秦时明月之横扫六国》了。???

而他之所以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原因很简单!

正是因为这一封突然被寄来的信。

这封信的信封之中,除了装有高云燕她自己所写的的作文外,还有一封回信。

信中,她告诉贺云,她爸,也就是高老,将要被调走了。

他明年将会被调回省城,担任某大学历史专业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