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以厨入道 芥辰君 3298 字 5个月前

陆拾遗走到近前,少年皮肤苍白,双眼无神地望向突然出现在自己房中的陌生人,眼中并没有害怕。他艰难地起身,陆琼连忙上前要扶,少年却对她摇了摇头,虚弱道:“姐姐离我远些。”

这个幺弟陆拾遗素未谋面,他上前一步,伸出手搭在对方的脉搏上,对方静静地看着他,没有丝毫的抵触或是害怕。

是瘟疫,单看他周身萦绕的病气,陆拾遗就能确定他是染上了瘟疫,但开口却道:“只是寻常的发烧。”陆拾遗淡定地将他的手塞回被子里,对陆琼道:“将你今日采的药熬了,喝下去就没事了。”陆琼喜出望外,匆匆道了句谢就跑出了房间,陆母还有些理智,笑呵呵道:“我去给二位准备午饭!”

舒墨见状,也跟在陆母身后离开了房间。

等房里只剩下两人,陆十三才猛得抬起头,脸色不善地对陆拾遗道:“你骗人!”陆拾遗心惊他的敏锐,随即看他强装的凶恶表情忍不住露出笑来,揉了揉他的脑袋道:“我没有骗你,喝了药就好了。”

“你若是怕苦,我这里有果脯。”说完,陆拾遗就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打开,眼疾手快地将一块盐津桃肉塞进他的嘴里:“吃了这个就好了,不过不能多吃,每日只准吃一块,不要告诉别人。”

他一字一句缓缓道,像是要印在陆十三的脑海里,陆十三的双眼有一瞬间的迷离,随即恢复了清明,接过陆拾遗手里的油纸包默默放好。

安抚好陆十三,留下果脯后他就离开了房间。舒墨正背手站在院里,专注地望着院外的一棵枣树。

这枣树在陆拾遗还小的时候就已经在了,只是种在院外长得还没有墙高,如今却已经跃过了墙头,将枝干伸到了院子里。

“你不带他走吗?”舒墨突然开口问道,陆拾遗摇头,垂眸道:“我不知道,让他自己选吧。”他也没想到陆十三体内竟有灵根,还是万中无一的单灵根。这样的修仙天才本应早早培养,可陆拾遗并不想带他离开。

或许是曾被迫离开,所以他将选择权交到了陆十三手中。

舒墨见他神色黯淡也不再提,只是继续道:“我在水缸里加了一滴灵髓。”陆拾遗点头,同时也松了口气,有了这一滴灵髓,陆家人的身体便会比常人强健许多,也不用再担忧是否会染上瘟疫。

陆家的餐桌上只坐了四个人,陆父带着三个儿子还在田里干活。

这顿饭并不算丰盛,但陆母却花了十足的心思,她甚至杀了一只家里用来下蛋的老母鸡,炖了一盅鸡汤。

这些凡人界的食物含有太多杂质,两人不能多吃。陆拾遗觉得自己还好,只是见舒墨夹起一块鸡肉就要往嘴里送,连忙施了个障眼法拦住了他:“你不能吃这些,要是饿了,迟些我给你做。”舒墨却是对他摇了摇头,还是将鸡肉塞进了嘴里,真心实意地对陆母道:“很好吃。”

陆拾遗看他这模样,不知怎的就是心中一暖,也默默夹了几口菜。

这一顿饭陆母丝毫没有吝啬,二人却是不敢多用,除凡人食物含有太多杂质,就是陆家的状况实在算不上好,他们没办法心安理得地享用对方省吃俭用下来的食物。

好在陆拾遗的障眼法起了作用,陆琼迷迷糊糊地将用剩的饭菜装了起来,准备给还在田里干活的父亲和弟弟们送去。

陆十三吃了用灵果腌渍的果脯,又喝了灵髓熬成的退烧药,盖着被子闷头睡了一觉,到了晚上烧已经完全退了下去,等陆拾遗再见到他时已经没有了之前的病弱模样。

陆十三一共有四个哥哥,除了双胞胎陆畅陆通外,前边还有个叫陆十二的五哥。

到了晚饭的时候,一家人并陆拾遗和舒墨将八仙桌坐得满满当当的,陆母和陆琼则还在忙碌。或许是二人气场太盛,陆家人至今没敢问过他们的姓名。

等用完了饭,陆十三和陆琼将一盘用井水冰镇过的西瓜端到了他们房中。陆琼仍旧是那副拘谨的模样,将西瓜放下后就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倒是陆十三探出半个脑袋,与霸占了陆拾遗怀抱的护食面面相觑。

“这鸡的颜色真奇怪。”陆十三大着胆子伸出食指想戳一戳护食脑袋上的呆毛,不想它反应极快,瞪大绿豆眼凶狠地啾了一声,扑腾着翅膀在他脸上留下了两个大脚印。

不等它继续耀武扬威,陆拾遗便将它拉了回来,哭笑不得道:“抱歉,它脾气有些大。”陆十三倒也不恼,只是好奇地看着护食,见它气急败坏地又想冲上来的模样,连忙将脑袋藏在了陆琼身后。

“十三!”陆琼低声道,生怕他惹恼了陆拾遗,见对方没有计较的意思才松了口气,小声道:“是十三太顽皮了。”

“这房间的主人是谁?”舒墨突然开口,让房中的陆十三一怔,只觉得他的嗓音犹如玉珠滚落,带着清冽的脆响,片刻后陆琼才回过神来:“是我的二弟,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家了。”陆琼眼中的落寞一闪而过,幼时的她什么都不懂,旁人只说被仙人带走是走了莫大的运气。可她知道,爹娘曾后悔过无数次,但最后也只能留下这个房间充作念想。

陆琼以为他们嫌弃又解释道:“这房间自他离开后就很少用了,不过我每日都有打扫,被褥也是刚晒洗过的。”

“多谢。”陆拾遗温言道,等他们离开后才放下护食,仰躺在自己自己睡了几年的小床上,墨色的长发披了一床,眯着眼享受这片刻的静谧。

这床对他们二人来说确实有些小了,舒墨解开长发与他的纠缠在一起。陆拾遗翻了个身,自然地将脑袋枕在对方的膝盖上。

舒墨的指尖划过他的长发,见他一脸舒适的表情也忍不住放松下来:“你喜欢凡人界?”

陆拾遗闻言认真地想了想:“倒也不是喜欢,只是在凡人界可以将一些事暂时抛到脑后。”简而言之,就是他的懒癌犯了。

舒墨闻言摇头轻笑,嘴角虽然依旧没有翘起,但眼里却盈满了笑意,刚打算开口就见陆拾遗竟睡了过去,索性将双手放在身侧支撑着身体,看着他的侧颜坐了一晚。

在修仙界时彻夜不眠是常有的事,只要稍稍运转灵气就能恢复精神奕奕的模样,所以陆拾遗第二日醒来时还有些迷糊,一时没明白自己身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