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合约,这基本是将一个艺人演艺生涯中最巅峰的时间段全部囊括其中了。

算了算时间,叶舟发现此时的祝宁才出道一年多点,他今年刚满二十岁。

等到合同结束的时候,祝宁已经三十四岁了,尽管在娱乐圈中男艺人的保质期比女艺人强不少,但不可否认的是,娱乐圈从来不缺小鲜肉。

巅峰给祝宁的规划就是流量路线,这点从公司给祝宁接的工作就能看出一二,空有话题名气,却连一部像样的作品都没有。

今天拍那个综艺,明天又在另一个偶像剧组客串。

流量明星话题度高,随便发条微博就能引得社交平台瘫痪。

可这样过度消耗自己的人气,没有足够的作品来支撑,就算是顶级流量,又能红几年。

外行只看到流量明星恐怖的吸金能力,却不见娱乐圈每天有多少小鲜肉不惜自毁形象,就为了完成从‘流量’到‘实力派’的转型。

圈子里不缺流量,但真正能够转型成功的,寥寥无几。

按照小说里的剧情,直到祝宁身体崩溃前一天,还在参加一档综艺节目的拍摄。

可以说巅峰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替祝宁好好规划转型,而是将他当做摇钱树,恨不能榨干他身上所有的一切来谋取利益。

想到这里,叶舟话在舌尖转了个圈,最终还是委婉道:“为什么没有考虑跳槽呢,以你的能力,应该会有不少公司愿意帮你处理违约金的问题。”

“换一家稍微宽松些的公司,或许你会拥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其实叶舟有点疑惑的是,既然祝宁是看在江大佬的面子才赶来他这个小剧组救场的,应该和江大佬关系很不错,为什么不考虑跳槽来惊蛰呢。

无论从公司名气、综合实力还是给旗下艺人的待遇,惊蛰都算是业内翘楚,远胜于巅峰娱乐。

祝宁似是听出了叶舟的言外之意,他牵了下唇角,解释道:“您是想问,我为什么不去惊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