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昭觉得自己在阿曼德面前,像极了十万个为什么的蠢孩子,但既然有机会,他还是得问问:“初拥,是血族将自己的原始血液注射给人吗?”
阿曼德一听,就知道对方猜到了什么,当然他也不做隐瞒,点头道:“你猜得没错,当血族对自己的歌者初拥后,歌者对于血族独特的吸引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满消减,直至消失。”
道理很简单,血族的嗅觉只对血液有反应,当歌者的血液被自己的血液同化之后,就跟自己的左手摸右手一个样子了。
由血液控制的爱情,也将由血液消亡,这才是歌者之于血族最残忍的地方。
哪怕,有血族拥有千分之一的幸运,在血液吸引的消退后仍然深爱着歌者,十年,百年,甚至千年,谁又能保证永远不变呢。
“人类,渴望得到永生不死、容颜永驻的力量,却在得到之后,计较曾经被自己用来换取这份力量的细枝末节。”阿曼德捏着自己的手掌,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难得有了几分嘲讽的笑容,“你身上,有种很像血族的力量。”
谭昭一怔忪,随即一笑:“你可真敏锐,但我还是人。”即便他拥有了相对很强的力量,他也还是食五谷杂粮,每天要有充足的睡眠,会交朋友,会遗憾,会高兴,会失落,也会不舍离别。
“你很幸运。”阿曼德忽然开口,这还是谭昭第一次听到这位亲王带有情绪的发言。
“我的……荣幸?”
亲王骄矜地点了点头,作为回答,谭昭又点了两个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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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有收到任璇的电话,谭昭也并不急,他将李牧丢给西里尔后,就去蓝调上班了。酒吧一如既往地歌舞升平,只是不知道哪天起,蓝调突然多了许多国外面孔,他们既不是血族,也不是狼人。
不过这些面孔不仅外貌漂亮俊美,还各个都跑来搭讪谭昭,谭昭只觉得自己像是被定点刷好感的NPC,只是很可惜,他天生荷尔蒙绝缘体,对情爱无感。
系统:那是因为这个原因吗?你就是注孤生。
[你最近吃瓜吃得很快乐嘛?我还听说你和我家小祖宗玩联机双人小游戏了?]
系统:不行啊,系统也是有独立时间的。
[呵~]
不过也因为这些俊男美女,蓝调这段时间的业绩都多冲了十个点,经理更是为了留下Lee,又加了一次工资。
但就在半个月后,谭昭向经理提出了辞职,经理当然不同意啊,好说歹说,总算是保留职位,说等他旅游回来上工就行。
“什么旅游?要去一个月那么久?”
谭昭眨了眨眼,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大概是中世纪阴森古堡之旅吧。”
经理:……我听你胡扯。
谭昭还真不是胡扯,这俊男美女的攻略游戏才玩了半个月,这背后的人就玩不起了,就在昨天晚上,他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车祸绑架”,但很可惜他不是任璇,做不到被动挨打。
“行了,祝你旅途顺利。”
谭昭笑着说谢谢,等他车开出去没多久,就遭遇了截杀。
唔,其实也不能叫截杀,因为这很明显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国际佣兵,谭昭猜不到买主是谁,但他已经不想跟人玩这种无聊的把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