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到桌边,直截了当地问奚宁:“你来之前,吸过人血?”
奚宁措不及防,他慌乱了一瞬,如实说道:“对,但我没有咬死他……我只是太饿了。”
在地下埋了几十年,出来当然饿得不行,简越没有再多问,只说如果这几天有什么异常的新闻报道,他立刻就会把奚宁赶走。
温雪一直都是喝动物血为生,她养了一只金毛犬,每天只放一点点血不会死,也能勉强抵住她的饥饿感。
店里不在的另一只吸血鬼,则是养了一个知道他身份的人类情人,总之只要不杀人,不惹出什么事,奚宁就能在这里待下去。
“你喝了一次人血,应该能维持一段时间,”简越既然打算给奚宁机会,十分贴心道:“我推荐你养一只大一点的宠物,这段时间的薪水不够的话,也可以向我预支。”
和温雪不同,简越认为他们是数量稀少的同族,理应互相帮助才对,当初他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态救了温雪。
当然,奚宁留下来或是以后什么时候离开,全看他自己的意愿。
于是奚宁再三保证,不会再乱咬人,不会惹事,最终温雪也点头同意了他留在这里。
解决完这事,天已经快亮了,简越和温雪趁着灰蒙蒙的天色,拿上两把黑伞准备回家,叮嘱了奚宁几句后离开了。
店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们也不担心留下奚宁一个人,奚宁到后面找到小房间,简单收拾了一下躺在上面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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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宁这几天一直和简越两人待在一起,晚上在夜宵店里工作,白天就睡觉。
简越还给他准备了一套洗漱用品,拿了一些自己表弟闲置的衣物鞋子给他。
他是半人半吸血鬼,还有自己的人类亲朋好友,只是还不知道他的另一个身份而已,奚宁现在表面上也不知道,简越把衣服拿给他的时候只说是一个朋友的,和奚宁体型相当,就拿来让他试试。
奚宁穿上果然合适,他想让简越从他的薪水里扣一些钱,简越却说都是些旧的,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