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怡温柔的说完,主动凑上前,覆在他的唇上。又是一通温柔绵长的深吻。最终又导致另一场热情的缠绵。等正式睡下,已经过了一点钟了。
翌日。当然是汤锐镇把睡着迷迷糊糊的心怡叫醒。没有办法,她现在还在上学。无论如何,不能影响她的学业。不能让她迟到。虽然,他其实很希望能听到心怡怀孕的消息。可是,现在好象还没有出现好消息。
在一楼的餐厅用了早餐。又由司机开车,汤锐镇送心怡去往学校。
“汤锐镇,这次,你会呆几天,什么时候离开?”
坐在车上,心怡靠着他,询问了这件事。好想他每天都陪着她。可是,这是没有办法可以达成的愿望。他有他的工作。而她有她的学业。他们现在还没有办法每天呆在一块儿。
“明天走。下午放学,我会来接你回家。我会烧好菜。”
他温柔的回答她。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把手机从衣袋里掏了出来。攥在手上,然后翻找着,他在找一张照片。
“心怡,这个给你看。”
他把手机递到心怡的手上。心怡一低头,但看到了屏幕上有一个好可爱的小宝宝的照片,胖呼呼的,闭着眼睛,真是小可爱。
“难道这是小琳的宝宝吗?!好可爱啊!”
心怡很快就反应过来。他们周围只有小琳生了个宝宝啊。
“喔。是小陈的女儿。”
汤锐镇去探望时,随手就拍了这张照片。他知道,心怡肯定想看到小琳孩子的可爱模样。果然这小家伙只是在照片中,就已经夺走了心怡的全副注意。
“真的是好可爱的宝宝,我好喜欢啊!”
心怡连声赞叹,真有种冲动要抱抱这个招人喜欢的小宝宝。
“这么喜欢,我们以后生个比她更可爱的!”
收回心怡递还给他的手机,他在低头放回衣袋的同时,不忘记补上这么一句话。
“……”
心怡的小脸浮上红云。因为害羞。就象她猜测的一样。这家伙每次都很狂热勇猛,应该就是为了想要个可爱的宝宝吧!
……
……
因为昨晚上过的浪漫又温情。所以,心怡这天的心情就象阳光般的明媚。陪着她在学校餐厅用午餐的裴思璐也查觉到心怡今天的好心情,笑魇如花的模样,还有手指上套着的漂亮大钻戒。
“心怡,你是不是被求婚了?”
裴思璐抓住心怡的小手,仔细欣赏着那只漂亮的戒指。
“嗯。”
心怡没有想隐瞒。笑了笑,很爽快的承认。
“是上次在酒吧门外,救了我们三个。身手很好的汤先生吗?这是他送的戒指吗?好漂亮!”
裴思璐一直记得当时身手凌厉,同时救下她们三个人的汤锐镇的光辉形象。
“嗯。”
心怡再次点头。想到昨晚上,这个男人的无限浪漫和温柔。她的心头越发觉得温暖了起来。想到这次放假就可以和他举行婚礼,领结婚证,正式成为他的妻子,她非常愿意。能被他这样子热烈的宠着,爱着,她觉得自己这一生一定会很幸福。
“恭喜你!心怡!汤先生又帅,身手又好,对你又好,真的好羡慕你。心怡,祝你幸福!”
裴思璐眼底里全是满满的祝福。没有想到心怡才二十岁,就已经被求婚了。在祝福心怡之余,她也想到了自己。每天就是打工和听课。也不知道她的真命天子什么时候才会来到。
“谢谢你,思璐。”
如果五月举行婚礼,心怡真的好想要裴思璐能去参加她的婚礼。可是,她知道,她没有办法开这个口。因为,裴思璐需要打工赚生活费。她没有时间回国参加婚礼。只能在婚礼结束后,开学时,送她喜糖了。
裴思璐是个开朗又活泼的女生,这方面个性有些象陈小琳。但又比陈小琳紧强而有毅力。这么久了,她一直就坚持在酒吧内打工。留学的生活,她过的一点也不轻松。可是,在她的脸上总还是能见到阳光普照。
而丁莎莎就不同了。她刚才在餐厅内,在她们不远的桌前用餐时,把两人的对话听在耳中。远远的望着心怡手上那枚亮的耀眼的戒指,心里真是嫉妒的要命。
她恨这世界的不公平。她的感情这么的不顺利。好不容易找了个楚天华这样的天之骄子,却被汤锐镇一把给搅黄。
而现在,她每天晚上累死累活的打工。吸引来的,只是一个不起眼的留学生。那人不过是国内一家小型公司老总的独生子,仗着家里有几个钱就出国留学。
她是在自己打工的那间酒吧内遇上这个比她大了三岁的男生。那人一脸的帅气,对她是一见钟情。几乎每天晚上都傻兮兮的跟在她屁股后头。说她是他的梦中情人。
可是,她没有办法接受那个人。因为,她曾经有过象楚天华这样的男人当男朋友。如今,虽然这个男生也长的帅气,但跟楚天华相比根本是差的远了。家中不过是开个小公司的,和楚天华的家世和身份更没法相比。
总之,她没有办法接受那个男生,没法重新开始一段感情。除非,她能够碰到比楚天华更优秀的男人,这样,她才能在那群看不起她的人面前扬眉吐气。
可她混的这么的不好。而夏心怡却活得有滋有味。她瞧着夏心怡手上的大钻戒就不爽。瞧着她脸上的璀璨笑容就恼火。想到她接受了汤锐镇的求婚,想到他们两个就快要结为夫妻过幸福生活,她越发的郁闷不平。
凭什么?!凭什么他们可以过幸福的人生,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她的美好远景却被他们给摧毁掉。这真是太让她无法接受,实在是,太可气了!
她腾的板着一张脸从餐桌前站起身,妖媚的脸蛋凝聚成冰霜。大步往餐厅大门方向走,走到心怡这桌时,她还带着怒意用身体撞击了一下裴思璐的背。她不敢撞心怡,只能欺负裴思璐。
“她在搞什么啊?撞了人也不会说句对不起!”
被撞后的裴思璐稳住身子,转过身,望着已经远去的妖娆背影发着牢骚。这个丁莎莎在她的眼里简直是有点神经病。她没有忘记假期时,那人还打来电话问心怡的手机号码。可是,开学后又不搭理她们。刚才竟然还撞了她。撞的很猛,一看就不象是无意的。再说,他们的座位边上又没有人站着,过道并不窄。她肯定是故意撞上来的。不然,完全不可能会碰到她。
心怡望着丁莎莎离去的背影,也摇摇头。这个丁莎莎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瞧着,又带着点危险性了。好可怕的女生。心怡总觉得丁莎莎的心理有点问题。真应该找个心理医生瞧瞧。
……
……
“汤锐镇!好香喔!”
汤锐镇在心怡的放学时间,等在校门口附近。然后,牵着她的小手回了住所。推开房门,便闻到让人食欲大增的香味。再一瞧,小餐桌上放置着好几道冒着热气的小菜。
虽然,还并没有到晚餐时间,但是,美味的食物就在眼前。心怡瞬间就觉得肚子空空起来。想要马上动筷子的欲望就强烈的窜了上来。
“汤锐镇,我想吃饭了!我饿了!”
象个小孩子般的,把书包放下之后,她就想要坐在桌前。
“好。先去洗手。”
他吩附着她。这小丫头真是个孩子。这么想吃的模样。代表着现在他的厨艺是越来越好了。光是闻着,看着,就让她止不住的想吃。想到这些,他打心里开心。
心怡洗完手,就坐在桌前,开始大口开动了起来。瞧着她攥着筷子幸福的小模样,他的心头也充满了满足感。
“汤锐镇,你烧的菜真是越来越好吃了。比我煮的强多了。”
心怡大力的赞扬。事实上,她自己煮的菜勉强也是可以的。但比起他还略有不足。
“以后,嫁给我了,我可以天天给你烧菜。”
他伸手又摸了一把她的发顶。语气里透着浓浓的宠溺。
“不要啦。我可舍不得你天天给我煮菜。偶尔有一两次,我就满足了。”
她大口呑下了一块肉,然后低着头吐出这么一句。这其实也就是一句普通的话,可是,听在汤锐镇的耳朵里,却是满满的感动。
因为,小丫头说她舍不得他每天给她煮菜。她竟然用了极为肉麻的三个字‘舍不得,就是这三个字让他感动不已。
他再也没有心思吃食物。又不想影响她吃饭。他静静的坐在边上,看着她绝美的侧脸,看着她不停嚼动着的小嘴。他的喉头滑动着。眼里再也没有了满桌的小菜,他能看到的,只有她,这个说了‘舍不得’三个字,让他感动,让他更想要好好疼惜她一番的女孩。
心怡并没有觉得身边的男人正在看着她而目不转睛。她完全被这些美味的食物吸引了。不知道吃了多长时间。当她放下筷子,脸上带着满足的表情时,坐在她身边的汤锐镇终于开口了。只是,他的声音比刚才沙哑了很多。因为,他实在是忍了好长时间,控制着想要把她抱进房间缠绵一番的想法。他只是想要等到她吃饱喝足之后,才准备要把她当成晚餐吃下肚。
“好吃吗?吃饱了吗?”
他的声音低沉沙哑,凑近她,就象在她的身边耳语着。
“嗯!”
心怡点点头,转头看向他。小嘴油油的,小脸红红的。迷人至极。只是,话音刚落就被身边的男人一把给公主抱了起来。一时,她完全反应不过来,慌乱的双手缠在他的颈项上。
“放我下来!”
她小声的抗议着,心里头有点小紧张。她才吃好饭啊。这家伙不会又想那个什么了吧!?
“……”
他低头瞥了一眼怀中的她的俏脸。没有发出声音,他已经迈开脚步,往房间的方向走去。她的身体柔软温润。抱在怀里没什么重量,可是手感却极好。他喜欢抱着她的感觉。
“汤锐镇,我要刷牙啦!放我下来了,我刚才吃了好多的肉。油油的。”
心怡知道没有办法拒绝。在进房间的刹那间,她想起了这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油油的嘴,才吃过饭,还没有刷牙就接吻,很脏的好不好?!在这时候,她久违的洁癖就冒了出来。
“不要紧!”
说话间。他已经堵住了她的小嘴。油油的好啊。又能吻着她,又能享受着自己烧的那些美味。反正,已经把她抱在怀里,除非是把她放到床上,否则,他才不想要放开她。他贪恋她在他怀里的感觉。而且,过了今晚,他们两个又要分开好些天呢!虽说,时间不会太久,可是,每夜没有她在身边的日子真的很难熬。
这一夜两人在床上,又是一番极至的缠绵。甜蜜而恩爱。直到午夜时分,汤锐镇才抱着心怡洗了澡,让她乖乖入睡。而他还苦命的一个人在客厅收拾小餐桌上的碗盘,洗碗打扫,很晚才睡去。
第二天早上,他送心怡到校门口时。彼此间依依不舍的道别。下午,他就要离开回国了。下次过来,就会是四月底或五月初了。上半年,工作挺忙的。也不能时常来看望心怡。把她一个人扔在国生活,他当然是很舍不得。可是,总算日子过的不慢。现在,已经是新怡留学的第三个学期。他们可以一直在一起的日子已不远了。
这一天,心怡的情绪相较与之前的一天,低落了很多。因为,等到晚上回到家,他就不在了。可想而知。留给她的一定是他为她烧的一桌子的美味食物。还有就是装的满满的冰箱。他就象是她的爸爸,哥哥,情人,同时分担着这些职务。
他才离开,她就已经开始想念了。接下来,心怡知道,又要数着手指期盼着他再次来看她的日子了。那又是很多个漫长的白昼和黑夜。
果然,就象她所想象的一样,放学回家。餐桌上是他煮好的食物。虽然已经冷了。他还帮她整理了角角落落。家里干干净净。
心怡用完晚餐,一个人无聊的躺在沙发盯着天花板。唉,有他在真好!她这样子想着。象这样每天和他没呆在一起的日子已经不会太久了。真希望这段日子能过的快一点。不然,光是想念就够折腾她的。
唉,真是想他啊!为什么才分开,就这么想了呢!好无奈喔!
……
……
深夜时分,丁莎莎终于工作完,从酒吧后门走出来。她打工的地方和她的住所离的不远,走几步路很快就到。
现在住所的环境挺好的。她也小有积蓄。这多亏了她当初收了楚天华给她的那笔钱。她才不会那么傻。什么都不拿就跑回国。现在,她用那笔钱又做了次手术,换了好点环境的住所。她现在并不太缺钱,但她还在坚持打工。
正是这样,她才会忿忿不平。象她这样努力的女生,却始终过不了她想要过的生活,得不到她想要得到的幸福生活。可那个夏心怡,却能够轻而易举的收获幸福。瞧她每天过的生活多么的滋润。每个假期都能回国。有那么好的家人,又有那么出色的男友。她真提嫉妒到死。
一想到,夏心怡和汤锐镇就快要结婚,她的心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为什么毁了她和楚天华的美好生活,他们两个却可以逍遥快乐?!这世上的一切实在是太不公平。
自从在学校餐厅见到了心怡手上的大钻戒,听到她和裴思璐说的就要结婚的话。丁莎莎的情绪一直就是低落的。她想到了自己。如果没有汤锐镇的破坏,也许,收到大钻戒被求婚的人也有她丁莎莎。可是,她的幸福失去了。凭什么,夏心怡还能过的这么的开心!?
心里嫉妒成狂。可是,又苦于毫无计策阻挠夏心怡获得幸福。于是,她没法开心起来。在走出酒吧后门时,她是垂着脸,一脸的郁结状态。
“嘿!莎莎!”
前方,有人堵住了她的去路。这声音不陌生。最近,不时的会出现在她的面前。以前,总是去她工作的酒吧内坐着,喜欢缠着她。被她恶劣的抗议过之后,最近,他总是会出现在她下班的路上。傻瓜般的跟在她的身边,陪着她一起回家。虽然,她从不请他进屋坐,也从没有对他好言好语。但这个比她大了三岁的男生,总还是喜欢黏着她。
他说,他对她一见钟情。所以,想要追求她。可是,她知道,她不可能接受他。虽然他也是个帅气的男生。可是,他的家世不行。她希望能找个可以媲美楚天华那样家世和身份的男人。所以,眼前这个叫郑天均的男生,真的不行。
但,她并没有打心里厌恶他。可能是因为同病相怜吧。听他嘴里诉说着,对她怎样的喜欢,想要和她交往的想法如何的浓烈。因为这些,她没有办法真正的讨厌他。因为,从他的身上,她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老实讲,她头一次看到楚天华的时候,也是一见钟情。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想法是多么的强烈。以至于一次次的接近他。想要博取他的好感。只是,最终换来的却是那样残酷的结局。
“你怎么又来了!我不是告诉你,我不会接受你的吗?你真的别费这个时间了。”
丁莎莎再次回绝他的厚爱。这家伙真是讲不通啊。怎么就不明白,她是瞧不上他的呢?!一个小企业家的独生子,一个普通的留学生,没有社会阅历。用的是老爸的钱留学在外,只会想要追女生。这样的男生,她不想要选择。
“你不接受我,可以啊。可是,你不能阻止我喜欢你。我相信。经过我的努力,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我有这个信心。”
郑天均一脸的认真。丁莎莎这种类型的女生,就是他的那杯茶,就是他的梦中情人。他会用尽全力来争取她的心。他相信,她总有一天会接受他的。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丁莎莎真是很无奈。知道赶不走他。只能绕过他的身子,继续往前走。她知道,他一定又象之前那样,会陪到她家的门前才离开。
“我什么都喜欢。只要是你。我就喜欢、”
郑天均的喜欢是直接而深刻的。一见钟情就是这样。喜欢就是喜欢了。哪还管为什么喜欢。她的全部,他想,他都会喜欢。
“喔,这么喜欢?!”
丁莎莎的眼珠转动着,心里若有所思。
“对,我真的喜欢你。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只要你高兴。”
毕竟才是个二十三岁的毛头小子。为了爱情,他想,他什么也愿意为了心中的女神而做。
“喔,真的?”
丁莎莎停下脚步,路灯下,她仰起那张妖媚的脸庞,睨向身边帅气男生的脸庞。
“当然!”
他郑重的点点头!这是承诺。他会为了她做一切。只要她想要的,他都会为她办成。
“如果,我让你做的事情,是你不想做的呢?!”
丁莎莎轻声的从喉咙里挤出这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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