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是花他的钱,可他还是觉得心脏在滴血。
这时,服务生来上菜。
对方看向自己的视线里带着探究,虽然一闪即逝,还是被温慕捕捉到了。
别人会用这样的目光打量他简直再正常不过。
毕竟上一次的新闻让他在全国观众朋友面前名声大噪,深夜献身什么的……可如今,他却和裴总坐在一起吃饭,随便一想就能猜到他们是哪种关系吧。
第一次产生了自己被包养的实感,温慕不由脸红。
服务生回到工作间,火速和同事分享八卦,这个温慕看着人畜无害的,真是不简单哪,裴总之前还拒绝他的投怀送抱,这才过了几天,就带出来约会了。
他们或羡慕或佩服或不屑,各种声音不一而足,不过在这种级别的餐厅上班,听惯了上流社会不为人知的秘辛,也只敢工作人员中小范围流传而已,不敢出去到处乱说。
作为被谈论的中心,裴书臣和温慕谁也没讲话,安静地吃着东西。
温慕是不敢出声,裴书臣则是认为自己不喜欢这个Omega,不想和他过多交流。
不过不经意间,难免观察到一些细节。
他看到温慕吃了一小口鹅肝,眼睛亮了亮,然后去吃其他菜,最后才吃那块鹅肝——这个Omega似乎会把喜欢的东西留到最后吃。
心理学上来讲,这叫做延迟满足,一般具有这种特点的人个性比较低调,而且吃苦耐劳。至于温慕,显然不是这样的人,看来理论的东西并不尽然,裴书臣想。
他放下餐具,问:“吃好了么?”
“嗯,吃好了。”温慕回答。
虽然一直小心翼翼地紧绷着神经,没敢吃太多,不过还是觉得好好吃。他第一次坐在这么高级的餐厅里,吃这么贵的东西,都是托裴总的福。
后来,温慕的心情就像被端木磊带到美特斯邦威的楚雨荨,快要不认识镜子里那个Omega是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