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轩那家伙就是聊斋里千年的狐狸,喜欢一个人跟吃饭一样容易,满肚子花花肠子,他怎么可能左右的了。还有那个男一宋筠,两人见面十根手指头都数的来。

“你还好意思说!那次宋筠跟人打架,要不是你跟傅承璟去救他,那晚他会碰到我,然后对我一见钟情!”

苏木被这么一提醒,想起是有这么一次。那天他和傅承璟从打工的咖啡店骑车出来,正好撞见宋筠被人追。

别说是认识的人,就是不认识的,他也不可能袖手傍观看着一群社会流氓欺负一个高中生。那晚的情形其实很凶险,那几个人都是社会的混混,喝了酒还拿着武器,如果他和傅承璟没出手,宋筠怕是最好的结果也要在医院里躺一段日子。

别说高考能不能参加,以后不落下病根就不错了。

至于所谓的什么主角光环,在那种人命关天的紧要关头,他压根没往那方面想。

毕竟在他看来,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人,并不是邱秋口中的纸片人。

等等,邱秋怎么会这么清楚那晚他突然出现……

“他被人追的时候,你当时在附近?”

邱秋脸一红,有些语塞。

他是记得这中关键剧情的,本来那天他确实应该在附近出现,而且时机掐的也很准,在宋筠的眼睛被酒瓶砸伤暂时失明的那一刹那,他突然降临,像很多小说写的那般。宋筠浑身是血的被他救下,而他的右眼会做一个手术。

主角攻误以为自己会去一只眼睛,那段他脆弱又无助的时候,他的父亲却一次都没有去医院。而这个时候,作为主角受的邱秋。自然会陪伴在宋筠身边,两人渐生情愫。

不过……

那晚有个长的挺帅的男生请他吃饭看电影,两人腻在一起亲亲抱抱的,导致他错过了时间。等想起这事,他穿好衣服从酒店出来打车去赶剧情时,就看见苏木和傅承璟已经把麻烦都解决完了,留给他的只是三个人一起离去的背影。

宋筠不只眼睛没有被砸伤,身上更是毫发无损,他连探病的机会都没有!

他咬咬牙:“虽然我去晚了,不过他是主角又不会死,你多管什么闲事……反正,反正就是你害的他没有对我一见钟情!”

就像是中了魔咒一般,从那以后,无论他再怎么往宋筠身边凑,那人连个正眼都不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