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结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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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已经渐近尾声,网友们看得有些揪心,但也有看不下的,毕竟这篇短篇小说,主旨有些昏暗,原作的写作手法也不同于常规的小说,更像是一个人乱七八糟的回忆。

“准备开毕业聚会了。我觉得应该去。同窗四年,不过一起吃过两次饭。”

“我那傻13舍友,一身酒臭,满目血丝,饭后在酒吧抱着姑娘上下其手,猛扑狠啃,像头发情的野猪。在他所有的同学面前出尽了洋相。”

“我还记得三年前,那是宿舍为数不多的几次吃饭,11块一位的自助餐,酒水另算,米饭免费。他也曾在那个黄昏喝得狂吐不止,然后嚎啕大哭,涕泪俱下。彼时晚风微微,冷月高悬。在昏黄的路灯下。他抱着我的腿大声嚎叫,“我要她。我就要她。呜呜呜呜。我就只要她。”那年他十九岁,哭得像个丧母的幼雏。”

“如今姑娘已不是那个姑娘了,眼里的血丝取代了泪水。白天上班,晚上瞎混。我亲爱的傻13舍友。你还会记得那个为之泪下的姑娘么?三年的光阴流转,是谁让你的满腹柔肠化为乌有?”

“那时我未经人道,不知爱情有如此魔力,能让泪水挥洒而下。

更新到最后一点了,陈牧就不打算发了,毕竟断章是一个作者的基本修养。

网友们群情激愤,愤怒的在评论区喷着陈牧,哪有快要结束就突然给断了!

但同时也是又十分的惋惜,毕竟故事也要结束了。

白樱还在偷偷看着陈牧的小说,自从摘下了有色眼睛,她就被这篇小说深深的吸引了。

里面有些东西她看不懂,甚至觉得十分的恶趣味,但看着看着就入迷了,仿佛是有人在跟她叙述着一个简单而又充满着激情的故事。

每天看完了更新,她都会从头再看一遍,每次看完都觉得心里充满了遗憾。

几个出版社也在关注着这篇文章,虽然陈牧没有回复,但他们还是在想办法联系陈牧。

这种小说实在是太特别的,不说能不能出版,就是认识一下陈牧也好啊.

虽然初看着小说的观感不是很好,语言粗糙,错字连篇,甚至还有些平。但架不住这小说里的真实,而现在只有真实才是最抓人的。

屏幕前的网友反应不一,但都不妨碍他们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