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待了这么长日子,巩珍对这些人的脑回路还算了解。
签订一纸合约,的确能达到很多目的。
像当初托马斯的皇帝宣称,就是教廷跟几个西方国家签约承认的。
巩珍没说把法统让给佐安,以免引起安德烈斯的抗拒。
毕竟以安德烈斯的态度,他对自己的姐姐貌似没啥好感,属于欠打型的弟弟,还怨恨佐安怎么不愿意当个扶弟魔,为自己做出贡献。
再说了,大明掏的钱,凭什么法统不给大明?
佐安以后也是要嫁到老朱家的,她的东西,自然是老朱家的东西啊!
安德烈斯纠结一阵,意图抬价。
巩珍表示自己可以一次性交付巨额金钱给他,以后东西方继续往来,在安德烈斯步入老年后,还可以按月支付一些养老金,保证他挥霍半生后,不至于流落街头。
至于多的,那就不行了。
在巩珍看来,头上的皇冠多了没用,只有华夏的“天子”或者“皇帝”,才是世间最顶级的称号。
西边这些蛮夷之国的王号,他是不在乎的。
愿意拿钱买过来,那是当收藏品用,让对罗马很感兴趣的朱见济高兴。
如果他国不承认华夏皇帝的名号,那就找机会打得他低头就行。
世间焉有大明敌手?
欧罗巴这种四分五裂的局面,典型就是杀的人不够多,太给某些分子面子了。
安德烈斯见他摆出了一口价,最后也认了。
他心里也知道,能掏出买皇冠和法统这笔钱的国家,在欧罗巴根本没几个,也不会有人像巩珍一样爽快,交易后还能当场结清他身上的债务。
安德烈斯不仅卖了皇冠,还签了合同,以自己的权力,把王位转让给大明。
等到巩珍登船扬帆之后,他才按照协定把这份合同公示出来,气得教廷背地里大骂这个公子哥实在见钱眼开,不知道其中利害,同时也诅咒狡猾的大明使者,偏偏为了生意赚钱,表面上还得跟巩珍装出一团和气的模样。
“这人当真是荒唐!”
听完来龙去脉,朱见济都啧啧称奇。
原以为他堂弟荣王已经够纨绔了,没成想西边还有个超级加倍。
不过也幸亏安德烈斯的不靠谱,不然这皇冠还落不到自己手里。
唐高宗时有波斯送上的“万王之王”,现在又有罗马转让给自己的王位宣称,算上华夏帝国的皇帝,朱见济脑袋上面,可是有三个帝国的冠冕了。
那是奇观啊!
自古以来哪里有这么刺激的事?!
“这事儿你办的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