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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 饶雪漫 2232 字 5个月前

陈奕迅唱:

“头沾湿 无可避免

伦敦总依恋雨点

乘早机 忍耐着呵欠

完全为见你一面 ”

我看向窗外,南京的空气不见得比北京新鲜,到处灰扑扑的,早晨九点,城市准时苏醒,排放污染物,蒙蔽一切。

“寻得到 尘封小店

回不到相恋那天

灵气大概早被污染

谁为了生活不变 ”

把音量调小,我微闭着眼睛,揉着太阳穴。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

中间隔着那十年

我想见的笑脸 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

恍惚中,竟然又看到那个熟悉的人,跟我同一辆大巴。可惜等我张大眼睛,他已经落座,第一排的位置。车子发动,我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我稍微侧头,看到他的穿着——是现在流行的英伦小西装。

夏泽,西装?

我笑了。

怎么可能是他?

我闭着眼睛继续听这首叫做《不如不见》的歌。胸口离开我十几个小时的护身符回到应有的温度,总算令我心安。

到站后,我睁开眼,下意识地往前看,那个座位上的人已经不见了。我下了车,迟疑着要不要打个电话提前告诉阿南,最终还是决定放弃。既然都“惊喜”了,就索性“惊喜”到底吧。

我到长途车站去买票,很不巧,上一班已经开走,要等一个多小时才有下一班车。我不想吃饭,就到水果摊买了两个苹果,又去超市买了一瓶酸奶,透过潮湿的玻璃窗,我好想又看到那个穿英伦西装的人,转头,却谁也没有。

一夜没睡,只能怪这旧环境旧空气让我产生不该产生的幻觉。

喝掉一大瓶酸奶,辗转数小时,终于回到熟悉的城市,熟悉的小区,可是,门口的那个熟悉的“果果超市”却凭空消失了,变成了一家美容院。

我站在那里,看着那个美容院的大招牌,心像被谁无端挖去了一大块,疼得快不能呼吸。

如果说他卖掉县里的那个超市,是为了在市里开一家更大的,那如今他又卖掉这家市里的超市,难不成就是为了把超市开到北京去么?还是应为北京房子的压力,让他不得不做出这样的一个选择?

看来,我回来迟了。

(7)

我上楼,按了半天门铃,半天没人开门。

我看了看表,五点。离晚饭时间应该还有一会儿。我找出包内层的钥匙来开了门。家里整洁干净,这事他一贯的作风。厨房里还炖着鸡汤,小火,冒着热气。想必他不会走远。

我回到我的房间,一切未变。就连床单,好像也是昨天才洗过,散发着肥皂的清香。我疲惫之极,脱了鞋倒到床上,很快就睡着。醒来的时候,身上盖着被子,而他就坐在我房间的小沙发上,看着我笑着问:“醒了?”

“嗯。”我坐起身来。

“看你睡得香,没舍得叫你,怎么会突然回家?”

“学校有假期,回来看看你。”不知道怎么的,就撒了谎。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憔悴,胡子也长了,好像很多天都没休息好一样。

“也不知道打个电话,吓我一跳,还以为家里进贼了。”他起身说,“不早了,你饿了吧,出来吃点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