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玉有些醉了。
他去停车场,一堆百万、千万的车里有个花衬衫大裤衩的男人靠着辆破自行车在抽烟。
似乎是等的烦了,他在玩打火机。
“顾哥。”
明乐的手顿了下,朝玉站在不远处,少年走路有些摇晃,但目光还很清明,黑色碎发,淡粉色的唇。
“喝酒了?”
“嗯。”
“好喝吗?”
朝玉歪头:“不好喝。”他认真道,“辣。”
明乐示意朝玉坐后面:“还抱得住我吗?”
朝玉走过去,十米走了三分钟。
他呼吸间弥漫着酒香:“可以。”
明乐带朝玉回去。
朝玉靠着明乐的背,男人的背坚韧温暖,他闭着眼:“我有钱了。”
明乐不是很在意,但还是顺从道:“有多少?”
朝玉笑了下:“两千。”
他蹭了蹭明乐,声音低低的,“顾哥,我们去开个好点的房吧。”
明乐:“……”
他面无表情,“给老子爬。”
朝玉咬了下明乐的肩:“不许说脏话。”
顾明乐是他见过最没教养的人,“顾哥,做人要有涵养。”
“嘶。”明乐吃痛,他骂了声,“你的涵养就是咬人?”
“不是。”朝玉皱眉,“……可我就是想咬你。我对别人不这样的,顾哥,这应该是你的问题。”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明乐还没说话,朝玉的声音又断断续续的传来:“是你太色了……穿着衣服就好色……抽烟也色、顾哥……我又想……”
自行车猛的停住了,朝玉的声音戛然而止。
男人回头,皮笑肉不笑:“继续啊。”
街上这会没多少人。
朝玉垂眼:“……你说要请我吃哈根达斯的,顾哥,我们去吃冰激凌吧。”
哈根达斯没有了。
有个一块钱一根的老冰棍。
朝玉吃完他们俩正好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