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章 哀鸣

况且,斯密斯菲尔德公司的董事们也很清楚,就算能拿到重要证据,指控铸投国贸的事情多半也会不了了之,毕竟不管是新能源、智能汽车还是共助网打造的商业生态圈,在当下的社会价值和资本吸引力都远远超过他们这群养猪的,因此不管是官方也好、围在铸投国贸身边那票子大佬也好,都不可能让铸投国贸出事——虽然不想承认,但董事们很清楚,身处中下游养殖业这个敏感性不强的行业生态位上,斯密斯菲尔德这种既不具备不可替代性、又不具备足够的投资增长潜力的公司,真的没有太多的地位可言。

想起这段时间几次向铸投国贸那边发函,打算邀约对方回到谈判桌上就并购的事情进行下一步协商,结果对方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辞,斯密斯菲尔德的董事们就一阵头大——自己一方已经在示弱了,并且拿出了态度来,结果对方还是不接招。

很明显,对方是打算进一步做空斯密斯菲尔德,然后以比当初低得多的价格来完成并购!

虽然说斯密斯菲尔德公司的董事们很有些后悔,当初不该抱着宰肥猪的心态,一而再再而三地吊铸投国贸的胃口的;但是……他们就不怕做的太过份后,己方以恶意收购的名义,逼得董事会通过采用毒丸计划来做防守么?

………………

众所周知,当欧美进入金融资本竞争时代后,并购就成了企业发展壮大最有效便捷的手段,而在这个过程中,不乏各种恶意收购(也叫强制收购),因此收购与反收购也一度变成为了资本与资本之间博弈的主旋律。

虽然细节方面各不相同,但总体来说,目前欧美最主要的恶意收购手段主要有三种:

第一,偷偷要约收购。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悄悄地从各级市场里扫货,让自己手里面的股权超过51,然后强制获得目标公司董事会的话事权——这种手段除了需要花费天量资金从散户手里面购买股票之外,也需要从部分董事会股东以及普通股东之间收购大量的股票;由于这种方法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此采用这种恶意收购方法的时候,通常伴随着力度较大的做空布局;否则的话,目标公司一系列反制手段使下来,很容易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二,代理权斗争。

由于要想悄悄收购目标公司51的股份难度太难,所需要的资金也太恐怖,因此到了后面,收购方往往会采取一个偷巧的办法——通过偷偷向对方董事会股东进行利益交换,将其变为“自己人”,然后通过掌控董事会相对控制权,最终从内突破,完成该次恶意收购。

要知道,西方的董事会席位数量众多,董事会成员可未必都是大股东,这些股份可能甚至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董事会股东们,往往更看重个人利益,因此只要有足够的利益许诺,通过慢慢布局来获得一定人数优势后,不断把反对者投出董事会,然后把赞同者吸纳进董事会,最终获得董事会的话语权和相对控制权,并非不可能的事情——当然,这种类似于政治斗争的手段,必须要操盘者具有非常强悍的手腕才行。

第三种,要约收购,也是八九十年代最主流的恶意收购手段。

简单来说,就是收购者跳过董事会,跟所有的包含普通股东在内的股东公布收购信息,然后通过溢价允诺的方法吸引那些普通股东出售自己手里面的股份。

虽然这乍一听之下,跟第一种“偷偷要约收购”的法子几乎没差别,但两者在执行过程中可采取的手段区别大了去了。

比如说,发出要约收购以后,收购方往往在溢价收购了一批股份后,就会放出烟雾弹,明明手里面只收购了10的股份,却可以对外宣称收购了40的股份——由于要约收购避开了董事会,在新的股东大会没召开之前,其余人是不清楚收购者手里到底是有多少股份的。

对外虚报数字之后,收购者往往会营造一种恐慌氛围,对其余的普通股东宣称自己手里面的股份马上就要超过51,等到达到这个比例后,他就会停止溢价收购,并且在进驻董事会后,通过投票的形式,强制通过董事会决议,让其余49普通股东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把手里面的股票卖给他——也就是说,先卖股票的股东可以大赚一笔,后卖的股票的股东不但赚不了钱,还得强制亏钱。

在这样的情况下,无法获得收购者股票比例真实信息的普通股东们,自然会争先恐后地把手里的股票在第一时间卖给收购者,而收购者自然也会顺理成章地拿到51的股票和投票权,然后推动该次兼并顺利完成——可以说,只要有专业高手出马,信息烟雾弹丢的好,猜疑链做的好,这种介乎于阳谋和阴谋之间的收购手法成功率是有保证的。

于是乎,在八九十年代一批又一批企业被恶意收购之后,一种能够有效抵御恶意收购的办法在获得法院的认可后,推了出来——这就是所谓的“毒丸计划”。

毒丸计划,正式的名称其实被叫做“股东权益计划”。

简单来说,就是但凡有人在未经董事会允许的情况下,收购了公司超过一定比例的股份(一般是10~15),那其余所有的股东都将自动解锁一个新的权益——公司可以视情况增发股票,而且这些股东可以三折或者半价来购买公司新的股票,并且新买的这些股票和之前的股票一样,享有同样的投票权,只不过这个投票权的权力只有一年时间。

而有些股东权益计划则更加夸张——只要有人在未经董事会允许的情况下,收购了公司超过一定比例的股份,那么公司所有的其余股东则每人无偿配赠一定的股份,并且同样在短期内享有投票权。

这个毒丸计划的厉害之处,就是通过“超级加倍”的方式来给企业自己提供一个杠杆,然后不断稀释收购方的股权,从而让收购方难以承受,最终不了了之——要知道,基本上每一个收购者都是不太可能花上两倍甚至三倍的超级溢价去收购一家企业的,更何况有些公司的毒丸计划离谱的很,在无限制配股的情况下,真要是不计后果,你花上五倍的价格都未必能把人家收入囊中。???c0

当然,这些毒丸计划并不是你想用就用,必须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收购方存在着恶意收购的嫌疑之后,经过监察机构的评审和法院的批准之后,才能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