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的人是我。”
“那你们关系好,认可吗?”
“认可。”
当我这么回答时,明显听到了大家吃惊的声音,倩华和她的律师都是一脸严肃,而李进这边则是脸露微笑。
律师继续问道:“你们好到什么程度,或者说你怎么定义你们之间的关系?是闺蜜还是爱人还是其他亲密的关系呢?”
倩华的律师又起来提出反对,理由就是原告方律师故意误导证人思绪,以免导致证人说出与原意不符的答案。
审判长说:“证人无需受律师限定,据实回答即可。”
气氛这时好像凝固了一样,场面焦灼在了我一人身上,我皱了皱眉头说道:“我和赵倩华是闺蜜。”
“既然是闺蜜,那你怎么长期住在她家,还有这么大量的亲密动作,并且赵倩华女士能把她的孩子交给你照顾,这又做何解释?还有一个问题,据我们了解的,你上一份工作就是因为你和赵倩华关系太过密切,而你又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才主动离职的。这难道不能说明你们之间的关系难以启齿吗?”
能做到对我的日常行踪了解到这种程度,只能说明李进针对我的监视活动持续了快一年,并且达到了随时随地的地步。这不由得让我浑身发毛,后怕不矣。
“你认为一个国企,如果不是自愿,就可以随便让谁走人吗?而我自愿离职自然是因为我想换一个工作,很简单。至于你所说的,只是有心人打压我的手段,或许你可以去调查谁是这个有心人,顺便替我问问为什么。”
我这样的回答有一点违背了证人据实回答的原则,以至于收到了审判长的警示。
而李进的律师此时直接面向审判长说道:“我的当事人在婚姻之初也是想经营好一个家庭的,也是竭力维护维护婚姻的,只是,我方当事人发现了自己的妻子赵倩华女士另有所爱,不仅抗拒我当事人的接近,并且拒绝夫妻生活,冷眼相待,这才导致我方当事人爱而不得,最终喝醉的情况下发生了不可控制的行为。可以说,正是你陈静男的间接介入,才导致他们婚姻的不幸福。请大家想想,能把自己三岁的孩子交付的人,必然是在内心当作亲人在依靠。我们不难做出推断,你和赵倩华之间不仅仅是闺蜜,更是一对同性恋人。有图为证,请大家判断。”
投影仪上又播出了我和倩华盛装出席圣诞节晚宴的照片,确实是盛装啊,那一幕的甜蜜仿佛就在昨天一样。配上我们在墨西哥三人照的那张,瞬间就把大家从同情倩华被家暴的悲惨遭遇里拉了出来,事实似乎正如李进的律师说的,这活脱脱是一部一男两女的纠葛戏份,更特别的是,是一个深情的男人跟另一个女人抢夺自己的老婆不成,最后因爱生恨,才导致离婚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