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适和沈茴都在警察局待了一夜,包括那个受害者。
三人进去以后做笔录,梁适逻辑清晰却态度良好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警察同志都被搞懵了。
就是她的话跟受害者的并不一样,受害者说她肯定把自己给打得淤青之类的。
沈茴的旁观者证词就更简单明了,梁适肯定是打了,但打得多重她不知道,她想拦来着,但还没等她拦,梁适已经结束战斗,动作很快。
沈茴说自己也很无奈。
最后就只能验伤,验伤结果等了一夜,是微度损伤,别说判刑标准了,连拘留标准都达不到。
这种民事纠纷,一边都提倡私下和解。
民警给她们做了一夜的思想工作,梁适非常配合,愿意接受一切结果。
受害者最后恍惚许久,熬了一夜终于扛不住,愿意和解。
于是梁适赔了她三千块钱,签了和解协议,结果还得让人来接,顺带交罚款。
梁适合理怀疑这个规定就是让她来社死的。
早上六点,天刚破晓,遥远东方翻出了鱼肚白。
梁适翻通信录,没打给许清竹,而是打给了梁新禾,结果梁新禾没接。
看着还在签字的沈茴,梁适直接打给赵叙宁。
作息良好的赵叙宁秒接,只是还带着轻微起床气,语气不善,“你最好有事。”
“来警察局接我一下。”梁适说:“你前女友也在。”
赵叙宁一个激灵,更焦躁了:“怎么回事儿?”
不过那头已经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在穿衣服。
梁适说:“我打人……”
“你他妈打沈茴?疯了啊。”赵叙宁咬牙切齿:“等着……”
梁适:“……”
她怀疑赵叙宁下一句就是——我提刀来。
梁适赶紧解释:“不是不是,我怎么会打你心爱的前女友,你前女友是目击者,跟我在警察局呆一晚了,我现在得让人来交罚金把我领走。”
赵叙宁:“……哪里?”
梁适说了以后站在那里等,一晚上就睡了两个多小时,这会儿也不困。
大概是因为第一次打架给自己打进了警察局,可真是新奇体验。
她一晚上想的都是——她也有今天?
要是让王姐和她助理小白看见,肯定得兴高采烈地夸她终于支棱了。
其实当时梁适也没想到后果,就是看那人不爽。
再怎么样也不能对小孩子出言不逊。
而没过多久,梁新禾给她回复消息:【什么事儿?】
梁适:【现在没事了,你醒这么早?】
梁新禾:【我就没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