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版权很重要,但维权很艰难

歌迷 寒门 1509 字 3个月前

戴羽妮惊叹起来。

“嗯,我所有的歌曲都在上面注册了版权,它是直接连接到国家版权局的,会有正式的版权文件发到我手上。”

杨谦点了点头。

“那挣钱了吗?”

戴羽妮眨巴眨巴着大眼睛,跟好奇宝宝一样,满眼期待。

“额,这倒没有。”

杨谦一脸尴尬。

主要还是政策保护还不够完善,像杨谦的那些歌曲,别人要是想要商用,偷偷摸摸地用,不给钱杨谦也不知道。

像《再见》这首火过的歌,不知道被多少人翻唱过了,也没见有人给杨谦版权费。

甚至,还有电视台的综艺节目想用《再见》这首歌,但因为杨谦没什么背景,他们查了一下,就联系都不联系,直接用了,什么时候杨谦找上门了再说(注1)。

杨谦哪有那么多时间去管这些呢?

于是,很让人揪心、但也很现实的情况出现了。

杨谦即便是注册了版权,他也没有从中获得什么收益。反而是《把根留住》这首歌,因为老师欧阳承的关系,主办方很老实地给杨谦付了版权费,而且还只是授权费用。

这已经是相当慷慨、相当够意思了!

“不给版权费就翻唱和使用,那怎么行!哪能还等到明年,那不就让他们侵权更多,便宜了他们吗?”

戴羽妮一听杨谦受欺负了,马上义愤填膺,气得胸脯起伏。

“我让我爸的那个律师事务所帮忙,好像他们的律师平时也没什么事,让他们帮你发律师函要钱去,不经授权的翻唱通通下架!”

这个律师事务所是戴羽妮之前提到过的。

杨谦还以为戴羽妮的父亲做律师这一行的,可能比较厉害,做到了律所的合伙人这个级别。

“谦哥,放心,我就让他们给安排一下,不会耽误我备考的。”

戴羽妮还担心杨谦不理解,赶紧补充了一句。

(注1:这还真的是事实,就算是家大业大的湖南台,也经常搞这种先上车再补票,没被抓到就赚了的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