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洛登言论上的争议,在节目播出后的第二天才开始发酵起来。
当然,主要是因为丹巴洛登半夜里,在微播上发了一些影射杨谦打击底层音乐人积极性、节目组力捧杨谦评判不公平的言论。
丹巴洛登背后的公司又买了一些娱乐自媒体的软文,让他们帮忙煽风点火,于是,关于别人的歌自己还能不能随便唱的争论就在网络上轰轰烈烈地展开了。
甚至,杨谦的《不如不见》和《好久不见》是同曲不同词的国语粤语双版本歌曲的相关热搜也被强势地压了下去。
有些出人意料的是,这件事看似杨谦是站在了法律和道理的制高点上面,但舆论上,杨谦却没有占据多少优势!
“我们帮你把歌唱火了,你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赚到更多的钱,为什么还要收我们的?”
“那么多明星都拍短视频,展现自己很接地气的一面了,你怎么可以还排斥科技进步,不接受短视频呢?”
“短视频平台给了所有的普通人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大家都约定俗成地公开自己的作品,让音乐流转起来,为什么你要摧毁普通人的希望?”
争议主要还是集中在了这三个点上——个人的利益、群体的导向、“弱势群体”的生存。
它们都各自代表着一部分人的利益,也代表着某些在短视频平台上赚得盆满钵满的明星的利益。
所以在自媒体反复在这三个问题上纠缠不休的时候,很多明星并不像节目上导师们一样站出来力挺杨谦,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沉默,明哲保身。
而如果说丹巴洛登背后的公司只是点点火,像侯人俊、宇田绫子等以前被谦语传媒告过的网红、公司则是找到了机会。
他们此时也纷纷跳出来,摆出了一幅天下苦秦久矣的姿态,添油加醋地控诉起了杨谦。
这里头要说没有短视频平台的煽风点火,大家都是不会相信的!
毕竟,杨谦,以及广大的音乐人群体,如果在版权的问题上妥协了,他们绝对是获利最大的一方。
当然,杨谦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也跟谦语传媒的公关能力不足有关系。
吴岚是一个好经纪人,但确实不是一个擅长公关的经纪人,他们反应迟钝,以至于过了几天,才由杨谦录制了一个陈述自己维权想法和列举他们给一些唱功水平还算不错的网红歌手授权的视频来做出回应。
还好,这样漠视法律、空谈人情的舆论风波,虽然来得快,来得凶猛,但它逆转得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