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对方发现问题,找他追责,菲斯特毫不担心。
因为他已要求在转让协议中加上一个一经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的免责条款。
这在古董等名贵器物的交易中是约定俗成的规则。
他的提案并不算过分。
逐日者学派也害怕夜长梦多,安东尼达斯的人再横插一脚。
于是答应了他的诉求。
因此对方届时根本没办法维权。
而且菲斯特交与对方的书籍并非都是假的,而是九假一真。
真本正是《法之书》。
由于此书蕴含亚雷斯塔的一小部分魔力,系统的评级较高。
万象树无法完美复制,生成的产物看上去比原典粗糙的多。
存世时间,也更短暂。
于是他干脆决定售卖对方原本。
反正艾格文也说《法之书》的理论依据就有问题。
显然两界的法则不同。
根本无法在艾泽拉斯‘穷究魔法之极’。
成就魔禁宇宙的魔神。
这样一来,其就变成一本启发性的读物。
丧失大部分学术价值。
而且原典和译本也没太大区别。
只要有《法之书》这个例外,对方就很难指摘他。
甚至菲斯特还能反诘凯尔萨斯,责怪其保管不利。
而菲斯特出售的书籍,往往蕴含一位大师乃至传奇毕生研究的精华。
内容艰深晦涩到极致。
没个十年八年,很难取得成果。
而这些书两三年就会化为齑粉。
对方大概率鸡飞蛋打。
当然凯尔萨斯如果进行备份,就能保有这些知识。
不过他觉得不太现实。
因为当今法师界风气比较保守。
认为知识,一经分享就会贬值。
就连作者本人,也很少公开自己的学说。
都是在学派内部交流。
这样一来,一本原典就已足够。
根本没有备份的需求。
更不用说精灵的学派比之人类还要保守。
达拉然这套小圈子的玩法就是从奎尔萨拉斯来的。
相比之下,人类已经开放许多。
精灵王国别说学派与学派之间壁垒森严,就算内部也划分多级权限。
菲斯特怀疑逐日者学派中层,都未必有阅览这批书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