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芭蕾舞姿?三起案件的墙面绘画应该不同吧?”周南似乎没啥具体依据的猜测,他对舞蹈没什么研究,只是觉得这种抬手举腿的姿势应该是个中间动作。
又是绘画,又是舞蹈的,这起案件还真是处处充斥着“艺术气息”,只是本该是人类精神食粮的艺术,充斥着矛盾的血腥与黑暗。
简子丹点头,“阿拉贝斯,芭蕾舞最标志性的舞姿与动作之一,常与其他舞步完美组合,舞者轻柔的足尖跳跃划出优美的弧度,迎风展翅的曼妙身姿宛如天鹅引吭高歌。”
这怕不是个假的简子丹?周南微微转了转头,果不其然咱能先把度娘收收嘛?
简子丹若无其事的将手机塞回兜里,“这可不是临时抱佛脚,前两起案件中的墙绘大同小异,也都是阿拉贝斯,只是根据手位不同,还有第一阿拉贝斯到第四阿拉贝斯之分。”
啥贝斯?我还吉他、键盘呢!
隔行如隔山,周南听的一阵脑袋大,但排除那些专业名词,意思表达依旧非常明确,既然四个摆位都占三個了,最后一个想必也不会缺席。
而且以此人作案手法表现出的精神状态,谁知道他在凑齐了贝斯后,还会不会继续凑齐吉他、键盘,哦不,是芭蕾舞的其他动作?
还有,不要忽略三起案件的相隔时间,虽然没有规律性,但都在几天到十几天之间,这样的作案频率,凶手的危险等级可以轻而易举列入极危行列!
也难怪罗胜只是稍作考虑,就破例提前把周南投入进来。不合规矩是不合规矩了些,但兹要想想,有这么个变态混迹于人群伺机而动这样的不合规矩顿时变得微不足道起来。。
罗总队的考虑层面姑且不提。
周南在看完墙面以及尸体后,起身顺着墙壁,向屋内行去,首站是主卧。
无论是摆设还是服饰等一应物品,俱都显示屋主是一名独居女性,而且条件不错,起码好几个品牌logo连他都非常眼熟。
到底魔港奥“代购”过数次,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东西,也不知不觉间列入了周队长的知识储备。
比如梳妆台上那堆瓶瓶罐罐,换作之前,打死他也不知道什么r,黑绷带这么一想,原来每次出门被迫扫货也不是毫无收获。
这就不是重点,卧室并无打斗或翻动等不同寻常的痕迹,看来被害人应该是在客厅与凶手遭遇上的。而且门并没有明显的撬动痕迹,大概率是被害人主动邀请凶手进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