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 41 章

沈怜雪同李丽颜对视一眼,安慰她:“无妨,你先把伤养好吧,一切等病好再说。”

这小娘子看起来十分柔顺,她举手投足间颇为文雅,即便不是高门大户的千金,也是小门小户的小姐,大抵同沈怜雪她们这样的普通民女不太相同。

但这样门第的娘子却出现在陌生之地,一听里面就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只不过这些故事都随着那些消失的记忆,暂时无法寻觅。

小娘子顿了顿,却不太认同沈怜雪的说法,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裳,轻轻摸了摸锦缎上的缠枝并蒂莲,低声道:“我不能白吃白住,不能让你们平白养我。”

她道:“我想麻烦一下雪姐,借我一身衣裳,你们帮我把这身衣服当了,换了银钱当房租和药费。”

她看似柔弱,却又不肯受人恩泽,倒是个相当有坚持的小娘子。

沈怜雪想了想:“好,但我大多都是旧衣,这样吧,我们帮你买一身新的袄子回来,你穿新的如何?”

小娘子点头:“行,按雪姐说得办。”

虽然依旧惊惶无措,又在发热,但她却没有在这些琐事上多纠缠,而是迅速做了决定。

就在这时,沈如意突然开口:“婶婶,你可以看看自己身上都带了什么呀。”

如今在汴京,做什么都要花押,许多人花押写得并不熟练,就会自己刻印印章,随身携带。

这小娘子若当真是大家小姐,那她身上肯定有花押,仔细看过说不得有线索。

沈怜雪和李丽颜都没经过这样的事,一时间不知如何行事,沈如意倒是看过那本奇怪的什么王爷王妃的书,虽只看了几十章,但也是涨了见地,头脑更灵活一些。

那小娘子愣了愣,随即便道:“是啊,小囡囡好聪明。”

她说着,就开始在腰间和袖中摸索。

不多时,她就从袖中摸出一对金耳铛并一个银镯,看样子都是金玉堂中的成货,样式简单,并不如何精致。

摸出这两样东西后,她莫名松了口气。

她继续找,在身上翻来覆去翻了半天,最后只在鹿皮靴的靴筒里找到一个荷包,打开荷包,里面却只有一条绣着兰花的帕子。

除此之外,她身上就再无别的东西。

她盯着那帕子看了半晌,眼中几度闪过挣扎和彷徨,最终却还是白着脸摇了摇头:“我还是想不起来。”

她抚摸着帕子上精致的绣纹,轻声询问:“这是我绣的吗?”

李丽颜性格直爽,又有些大咧,她直接道:“想不起来便算了,先把伤养好,把日子过下去再说。”

“无论你是谁,都得穿衣吃饭,都得养活自己不是?”

话糙理不糙,那小娘子听了好一会儿,才抬头真诚地看向李丽颜。

这些话,她似乎头一次听,却又一下子便听进心里去。

似乎在她内心深处,一直渴望有人能这么同她说上一句:你要让自己好好活下去。

沈如意看着那优雅婀娜的兰花绣纹,见它在乱石上摇曳,在绿意盎然中幽静绽放,突然开口。

“婶婶,不如你起名叫兰儿吧,多好听呀。”

以前的名字既然想不起来,那就起个新名字。

小娘子低头看向沈如意,看着她那双如同黑珍珠一般的杏圆眼睛,抿了抿嘴中,羞涩的笑了。

她这一笑,犹如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婀娜多姿,飘摇待放。

“好,以后我就是兰娘了。”

————

兰娘的那身并蒂莲衣裳,是沈怜雪同沈如意一起外出采买时当的。

因着衣裳用的是锦绣缎子,绣纹也是正经的苏绣,这一身衣服最后当了差不多两贯钱,沈怜雪问过兰娘之后,给她用的是死当。

她不想要赎回衣裳,只想着能多换些钱,尽量不让栗栗娘和沈怜雪白养着她。

这两贯钱,她给了李丽颜一贯,全当是给李丽颜的房租,另一贯她给了沈怜雪,当做吃用。

她剩下的金耳铛和银镯也一并换了铜钱,托沈怜雪给她买了一件厚实的鸭绒袄子,这才安心留在李丽颜家中养病。

她的病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两三日光景,额头的伤便结痂,伤寒也退了,只是人还比较虚弱。

兰娘一直记不起来自己的名讳,也不知自己如何出身,她整日在屋里躺着,后来瞧见沈怜雪他们折油纸,便主动接了这活。

如此一来,她有了事做,病好得就更快了。

两间租屋,四个女人,似乎就这么平静地过了下去。

又过了两三日,又是下午卖肉夹馍时,才发现街面上多了不少巡警。

沈怜雪皱着眉看了看,同身边的李丽颜问:“刚巡警是不是已经走过一队?”

李丽颜正忙着摊煎饼,闻言只匆匆抬头一瞧,道:“好像是,大抵是因为年根吧,似乎年年都是如此。”

每逢年节时,以偷窃为生的贼偷们就倾巢出动,他们看准路上的每一个行人,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不会放弃。

只要能得手,只要能凑够回乡的路费,他们大多便会收手,踏上返乡路程。

不过这些贼偷并不多,他们大多是原籍河南府一带的闲汉,家中距离汴京并不远,路程之上不会耗费太多工夫,也不会太过贪婪。

剩下还留在汴京的贼偷们,可就没有那么好“满足”了。

过年之时,从十二月回乡到一月后返京的这些空屋,是他们经常光顾的好去处,即便返乡的百姓带走了大多之前之物,他们也能从中找出不少可以当卖的货品。

如此一来,汴京城中人人都谨慎起来,谨防家中进了贼偷。

沈怜雪毕竟独自带着女儿在外过了两年,她最是知道年末情形,闻言便道:“不幸中的万幸,如今我们家中有兰娘,有她在,贼偷一般不怎么敢上门。”

开封府中打击贼偷十分严厉,若是被巡警抓住,惩罚颇重,不死也要脱层皮,他们一般不怎么敢抢劫有人的租户。

李丽颜是第一年在外独自生活,闻言才叹了口气:“是啊,还好有她,不过我们还是要锁好门,以防万一。”

两个人说着话,沈怜雪突然感受到一道目光落到自己身上。

她猛地回过头来,便看到一个高大的人影立在自己面前。

男人穿着暗蓝的大氅,头上戴着风帽,那张如玉般的容颜在风帽下更显白皙。

他似乎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竟盯着沈怜雪看,被沈怜雪回望过来,这才迟疑地挪开眼眸。

“大人,”沈怜雪顿了顿,同他福了福,“可是要买肉夹馍。”

裴明昉颔首,道:“买十个,分两包包好。”

他身上有一股让人说不出来的正气,或许是因为之前几次经历,又或许是因他本人气度,所以沈怜雪一直都没有怕过他。

不知道为什么,但凡看到他,沈怜雪竟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心。

今日再度巧遇,沈怜雪倒是能同他说上几句话。

“大人怎么自己来买?”她下意识问出这句来,话说出口,才觉得不妥。

裴明昉目光微垂,只看向她忙碌的微红双手。

为了方便剁肉,沈怜雪并没有戴手套,即便摊子上热气腾腾,那双手也被寒风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