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怎么还?”
“别急别急,以后有的是机会还人情。”
从车后镜望去,彭亦文居然摇着手再见。
楼歌揉着额头,不想了。
他有约要践行他要见一个人一个背叛了齐宁的人光想想这个就让人兴奋啊。
齐宁这个名字很讨厌,这个人更讨厌。
“情敌”这个字眼造成了他们的对立面。
身为成熟的男人,有情敌不见得是坏事儿。前提是:你所爱的人也爱着你与你并肩齐行。那么你的情敌越强对你而言越是一件令人骄傲的事。
爱上同一个人,也算是找到了知音吧。
可惜,楼歌是失败者。“情敌”这个字眼不但不令他骄傲,反而让他非常憎恶。
这世上个人之间最大的两仇恨是“杀父杀母”之仇与“夺妻掠情”之恨。
横在他跟齐宁之间的就是后面一种恨事。
楼歌恨齐宁。
楼歌喜欢小阳。
喜欢小阳的程度与仇恨齐宁的程度是正比的。
情仇啊!男人一生追求的东西是什么?
自尊自信自强自胜齐宁抢了小阳伤了楼歌的自尊自信。
大男人的情怀被毫无顾忌的践踏了。
楼歌对小阳的感情,以前若有一百分的话,现在却成了百分的平方了。
从市场定律来说:要的人多了,物便珍贵起来。
楼歌不喜欢失败,当然,这是因为他以前失败的机率不高。
成功不断地累积,难免会使他的意识有一些膨胀。
他没有检讨过自己的失败。他认为,自己是大意了被人钻空子了。他认为,只要自己认真出手就可以扳回局势。
他淡定。
他在这种认知下来到了香港打算与齐宁斗一斗。然后小阳就会知道齐宁是多么不可靠、卑劣的男子。
只不过,世上的万物在你需要的时候,不会按你的意志前进的。
楼歌一直没机会与齐宁象美国西部的牛仔一样来一场真正的决斗。
楼歌懊恼,他一到香港就被林天杰的阴谋诡计给缠住了。
而齐宁这个对手比他认知中的更阴险。
无论楼歌的拳头有多重,打出去就像落在棉花上。
憋气啊。
而他本人被齐宁这个阴险小人派来的人给附上了。
阴魂不散的附骨之蛆:黎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