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能把带队的责任还给易飞,明恕晚上窝在书房查各种民族乐器的简介和演艺集团的资料。
萧遇安觉得好笑。
明恕惯于在身上扛各种偶像包袱,以前面对萧遇安时扛的是男友包袱——要完美,不能露出任何丑态。当然现在这包袱被甩掉了,已经敢四仰八叉睡在浴缸里,也敢可劲儿往嘴里塞生蒜洋葱。
现在明恕扛着的是队长包袱。既然得带队去看民乐演出,就不能一窍不通,到时候万一得与兄弟们讨论几句,也能胸有成竹地装会儿逼。
萧遇安拿出许久未动的古筝时,明恕正坐在靠椅里,一只手滚动鼠标,一只手揉自己的脚丫子。
琴声响起,明恕一个激灵,往客厅里一看,只见萧遇安正在低头弹奏。
而那曲子,正是他刚才在网上听到的。
“哥,我居然不知道你会弹古筝?我们家居然有古筝?”明恕走了出来。
“前几年我带回来的,当时你不在。”萧遇安说,“后来没怎么拿出来。”
明恕问:“你为什么会学古筝?”
“和任务有关。”萧遇安笑道:“去一个以民乐培训为幌子的人口贩卖组织卧底,临时学了点儿皮毛。”
明恕盘腿坐在古筝对面,听了好一会儿,“我现在对民乐有点儿兴趣了。”
萧遇安未答,因为猜到了他接下去要说什么。
果然,他道:“你会的,我不一定能学会,但我得会欣赏。”
因为位置关系,萧遇安看明恕需要低下目光,明恕看萧遇安则要扬脸仰视。
须臾,萧遇安拍了拍身边的位置,“过来,我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