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沈寻抱着他,吻他,他明明已经颤栗得站不住,周身却好似多了一股温暖又强大的力量。
这力量支撑着他直面过去的艰难与现下的非议,好像只要他再挺一挺,就能再次毫无愧色地站在阳光之下。
毕竟,他什么也没有做错。
毕竟,被倾慕的人喜欢着的那种喜悦,就像一面坚不可摧的盾牌。
过去,他不敢承认自己喜欢沈寻。
沈寻是男人,不是福利院里叫他“哥哥”的小姑娘,但他又无可抑制地在意沈寻,成天都想赖在沈寻身边。
沈寻出外勤时,他一定要跟着;沈寻中午去食堂打饭,他也要等着;沈寻去一趟厕所,他也厚着脸皮跟去;白天的时间已经占得满满当当,晚上还要黏着沈寻跑步。
只要看到沈寻,他就有种难以言说的高兴。
沈寻以前开玩笑叫他“然哥”,后来又叫他“乐乐”,他有时会学着沈寻的语气自己叫自己,口气无奈的“然哥”,温柔低沉的“乐乐”,然后偷偷开心得脸红心跳。
但他还是不敢承认喜欢沈寻。
男人喜欢男人,说出来太尴尬了。
有次他甚至想到了李司乔那人渣,害怕自己哪天把持不住,会像李司乔对自己那样对沈寻。
所以他一直不愿对沈寻太过亲昵,尽管那一系列黏人的行为早已越了亲昵的线。
他给自己定了一个掩耳盗铃的底线——不叫“寻哥”。
“寻哥”听起来太热情了,“沈队”却冷冰冰得恰到好处,十分适合掩盖他的“狼子野心”。
可是,就在他还在为自己的“细心”沾沾自喜时,沈寻却吻了他,撕掉他所有犹抱琵琶的伪装,将他的那点小心思揭露得渣都不剩。
从市局回家后,沈寻和他一起躺在床上,用手帮他做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