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小会儿,夏恩叹了口气,偏了偏头,偎在吉米肩上。“当时我开得太快了。起码警察是这么说的,我不记得了。我脑子里有段空白,从事故之前几周一直到我从昏迷中醒来。我弄丢了最后的……我弄丢了时间。总之,我当时没喝酒什么的,就是一时犯蠢,拐弯的时候没减速。车翻了。”
吉米几乎听见了那令人胆寒的轮胎打滑声和翻车时的轰响。“你那时候多大?”
“二十三,高中毕业五年。我爱在牧场工作,打小我就只有这一个志愿。不用操心别的,全靠一双手,靠强壮的体魄,整天跟马待在一块儿——那种感觉什么也比不了。”他轻轻一笑,握紧了吉米的手。“好吧,还是有几件事儿可以相提并论的。你喜欢过什么工作吗,是像这样的喜欢?”
“没你那么喜欢。不过有些还行吧。”
“你试过——也许你小时候有过——坐下来仔细想自己真正想干什么吗?比如贝琳达阿姨,她真是一颗心都扑在旅社了,幸亏时不时有人劝走她,不然她恐怕就时时刻刻钉在那儿了。还有夏莉,她打从上幼儿园那会儿就想当老师了。她以前还让我们陪她玩儿‘学校游戏’,虽说她最小,可每次都是她当头儿。”
吉米想起了他刚才的回答。“有一阵儿我觉得当消防员挺酷的,警灯啊,警报啊什么的。”
夏恩扭过头来看着吉米。“是吗?”他问。他的眼睛比天空还要湛蓝。
吉米轻轻摇了摇头。“也不算特别想。我好像从来没仔细考虑过。”因为大多数时候,他只顾着活下去。他很小就知道,他将一事无成。妈的,人人都是这么对他说的,有时候是直接说,有时候是用眼神——当他顶着一头乱发,满身泥垢,穿着哥哥们传下来的褴褛的旧衣裤。而他长大成人之后,也从来没人问过,他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你怎么受得了回到这儿?”他问。“我意思是,在牧场里。你不难受?”
“就因为我没法继续在这儿干活儿?嗯,我觉得是有点儿难受。可这儿还是家啊。我的家人都在这儿。要是离开太久,我会抓心挠肝儿地想这地方。”
吉米不懂那是什么感觉。回忆会让他避开许多地方,比如芝加哥,住在那儿的时候,他母亲去世了。他可不怀念那些地方,一点儿也不。“你甘心当个酒保?”
夏恩想了一会儿,说:“嗯。这样我能自力更生,这很要紧。车祸后很长一段时间,医生都说我这辈子再也没法自立。那样的话,我会慢慢地变成行尸走肉,下半辈子都得靠别人养活,就算他们不介意拖着我这么个负担。而且我喜欢旅社,那栋老房子。另外,我还能遇见些特别有意思的人。”他伸出空着的那只手,抚摸吉米的胸膛。
这回换吉米陷入了沉思。他一直以为,梦想破灭会让心变得越来越苦涩。他母亲就是这样,他亲眼见证过。虽然医生说是癌症杀死了她,但他一直深信,经年累月的幻灭才是真正的凶手。而他眼前的夏恩,人生与躯体都遭遇过重创,但他并未止步不前,还敞开心胸去迎接新的幸福。
夏恩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叹了口气道:“我恢复成这样,已经远超过大家的预期了。我还发过誓,总有一天要回到马背上,但那天永远也不会到了。那些医生说,如果我继续治疗,也许能减少一些疼痛,但不可能完全消除,而且我的运动能力最多也只能恢复到眼下的水平。虽说花了好几年时间,但我最后还是接受了现实。我对自己拥有的这一切知足了,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么幸运。”
幸运与否,要看和谁比。也许吉米应该常把这话放在心上。
“这么说,那些疼痛,能治?”
“可能吧。我骨头里打了些钢板,还有钢钉。医生说取出来的话我能好受一些。但那样他们就得再把我切开,我得重新回医院去,可我不……我不喜欢医院。”他说着,身体微微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