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没想到再回到屋里时,竟能看到一场活色生香的……他竟衣衫半褪,向着床里自渎……虽然自外头看不见什么,但屋内烛光微暗,耳边听得那样细细的呻吟声,我心里不由得一阵阵发痒,走到床前将他身子翻了过来。
其实我也觉着才见第一面就见到床上是太快了点,不过反正爱都是做出来的,多做几回应该感情就升温了吧?百里封疆对我的出现也没表示什么不满,他目光迷离地盯着我,全身都泛着潮红,身上带着灼人的热度,扯着我的衣服就亲了上来,也不知他怎么这么熟谂这种套路,仅一个吻便将我的理智全数赶出了头脑??这种时候,理智的确是不需要的。
我随手扯了我们二人的衣服,扶着他的手摸上了自己胯下。那只手粗糙有力,热得发烫,并不如书里写的那些小受的手一样柔若无骨,我却觉着更令人销魂。
我抚摸上他被药力蒸腾出一片粉红的肌肤,感受着肌肤下颤动的饱满肌肉,忍不住低头吻了下去,在他身上留下一个个鲜明的印记。我一路吻向下方,绕着他脐下三寸之处不停舔弄,感受着他肌肉的收缩,脸颊不时在他挺立的柱身上蹭着,却不肯就让他解脱。
他身体轻轻颤动,喉间逸出一阵阵呜咽,明明已是不胜药力,却猛地睁开眼推开我,眼中闪过一丝清明,要我换了小倌来给他。他说话时自以为态度严峻,其实身体已完全屈从于情欲之下,声音也带着难言的暧昧沙哑,甚至双脚还在我小腿上微微蹭着。
我若此时放开他就是傻子了!我一面轻声哄他,一面打开他的身体,深深埋了进去。那里十分紧窒,我一开始进去时也几乎疼得寸步难行,可越是这样,越是忍不住一次次出入,一次次将自己的精华洒在他身体力,直到把他累昏过去……
他是我的人了。我轻轻抽出自己的分身,收拾了满床狼籍,紧紧搂住他。我平生第一次占有某人,第一次有人陪在身边整整一夜,虽然是在这么个污浊地方,却是足以回味一生的美好滋味。
明日就带他回凤凰山庄吧,到那儿再慢慢培养感情,等到这本书结束了,我们便在凤凰山庄正式成亲,把魔教洗白为正道门派……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当初明明我就是头一个遇上他的,后来我跟他也是正经地拜过天地成了亲,可怎么现在这情形和我想得正颠倒呢?我倒成了上门女婿,凤凰山庄也改营了黑道……这些我也不说了,凭什么我这个经夫君现在还要看着百里封疆挑别人?龙九和弟弟也就算了,老丈人我也不敢管,可那个破牌子是谁写的,怎么会有龙笏君的名字?
我听着黎桃儿私下传递的消息,心中怒火难遏,提着剑便往客房去——今天打不死他,也得让他晚上站不起来再说!
第91章 番外二:白轩弥
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替我不曾谋面——八成一辈子也不会见面的兄长虐主角,然后被BOSS秋岚绪杀死,顺带连兄长留下的魔教也一并灭了。因为本该担着这两场戏的魔教教主百里封疆,也就是我兄长,不肯走这段剧情。
我只是他的替代品而已,还是个不怎么完美的替代品,因为这场戏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和玉岚烟的感情戏,我并没有一并承接下来。我只是作为一个单纯的小BOSS出场,不像我兄长那样和玉岚烟爱恨纠葛,形象丰满分明。
但是幸亏,我设定里还有兄控两字,我终于可以借着这个特质把自己的形象塑造得更加丰满。虽然我没见过这位兄长;虽然我只是他的仿品;虽然我娘常常怀念他父亲,对我父亲是谁连提也不曾提过;虽然我正式出场时不少读者嫌我莫名其妙冒出来,都呼唤他回来接着当魔教教主……可我还是决定要处处表现出自己对他的爱慕崇敬,让读者看到,我为了兄长虐待玉岚烟是应当的,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我自己就是写书的人,我对作者写作意图的揣摩、对角色的理解肯定比旁人更强,我在这本书里的表现,也一定要比其他人更加出色完美!
嗯,除了完美的扮演好一个兄控到为了兄长和主角作对的弟弟外,我还是个写手,一个耽美小说里本不该出现的种马写手。
我这也是被逼的。
我娘打我念完了四书便开始逼着我通读她前夫百里霜刃留下的各种文章,要我照猫画虎,也成为一个优秀的写手。其实那些书写得真是不堪入目,不是黏黏糊糊的爱来爱去,就是有碍少年身心健康的高H,我这样有见识有品味的人根本看不下去。
为了表达我的反抗,我正式动笔写文的时候,写的就是种马后宫流小说,主角一心升级,美女四处倒贴,坚决不写BL!娘开始还威逼胁迫,后来见我软硬不吃,只好自己动手,把我文中那些女性都改成了男的。她奈何不得我,我也奈何不得她,我们俩就写文这一问题达成了微妙的平衡,从此她纵容我写BG,我也不管她怎么修改。
若说刚开文时我只是妥不过娘亲的要求才不得不写,但出了两三本后,读者们热情的反馈却是让我彻底爱上了写文这件事。
在书外,我只能凭着以后魔教那两场戏让读者微微留下印象;可在这本书里,我却能凭着自己所写的长篇巨制成为一个时代的记忆!于是我越写越来劲,越写越有责凭感,不知何时,我的奋斗目标竟成了在死前把这本书完成。
我写得再快,却也挡不住出场时间越来越近,我的性命也开始了倒计时。搬到魔教之后,我就只剩半年不到的时间把那书搞完了,可偏偏就在写最后几十万字时,我竟卡文了!
只怪我平日不留心观察生活——再观察也没用。虽然我是种马写手,可生在这本耽美小说里,母亲又是个同人女,我没法不是同性恋,所以根本就揣摩不出新寡女性带孩子时的心理。卡文卡得我心情抑郁,强暴玉岚烟的戏码又搞完了,于是我干脆搬出了那座又冷又干的破山头,在山下客栈中开了房住下。我娘从西域带回来那几位魔使为了保护我,每天轮流到山下巡视,也顺手将对魔教有不满的江湖人都收拾一遍,好体现我这个新魔教教主的威风。
其实我不喜欢叫他们这么保护着,我更喜欢平常装低调,关键时刻露出真正身份,叫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被我的身份本事骇倒的那种戏码。所以我改妆成一个普通的穷书生,并吩咐魔使平日不得近我五十丈内,默默地体会着这种低调地牛X的感觉。
直到那一日,我遇上一个也和我一样装低调的牛X的人。
那人骑一匹脚力平平的瘦马,衣着普通,怀里还抱着个孩子,看着倒似一个平常不过的江湖人,只是相貌特别些,兼有胡汉两种特色,和我一样是个混血儿。这样的人在这小镇并不少,可他一出现,我便知此人不是一般人物——他长得十分像我娘藏在箱底的那位百里霜刃教主。
只是他轮廓更柔和,更像汉人些。
我忍不住跟了上去,在他落脚的那个小店里坐下,叫了一壶酒慢慢喝着,看他要了碗乳浆,一勺勺喂给怀中那孩子。他的神情极温柔,动作也轻柔和亲昵,嘴角始终含着一抹笑意,仿佛天下间只剩下那个孩子一样。
我的兄长,魔教教主,本该只爱慕主角一人、为他不计生死的人,为何会搞BG去了,还和一个女人有了孩子?我震惊得几乎打碎了酒碗,亏得他邻座那些人不停说着魔教的事,吸引了他的注意,不然我的失态怕就要落在他眼里了。
我收拾起情绪,悄悄观察着他,闻少名那个蠢货却突然杀了出来,一把银针如漫天花雨洒入店中。我有些想借着这个机会保护他,顺利地表现出我对兄长的爱护,孰料我这位兄长果不负攻四身份,反手之间便接下了闻少名的针雨,并将他打翻在地,夺了他联络用的哨子,当即便要杀人。
装B的被真牛B的人一照面便打翻的情节是我永远的真爱!我再也难以抑制自己激动的心情,仿佛从心底升起了“兄控”两个大字,大步踏到他面前,将他向着闻少名扔去的哨子捞了起来送给他,一脚踢死了那个没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