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还是有很多独特之处的,比如它有一个光彩夺目,以众不同的官窑款识。
这个款识是用手工写就,不用说,它的存世量十分稀少。
如果是真品,那么它的价值可能比元青花更加贵重。
第二点,也许就从这一点,真正确定了洪武年是有官窑的。
而且从此也可以确定,御窑厂大体成立的时间。
因为从这件梅瓶看,它的出现时间,应该是年代比较早的,也就是明洪武早期。
从这一点,就可以确定洪武官窑的成立时间。
“洪武”为明太祖朱元璋在位年号。
关于明初御窑厂建立的时间,有两种说法。
一是明嘉靖王宗沐,所撰《江西大志》所记载的洪武三十五年。
另一是清嘉庆蓝浦所撰《jdz陶录》,所记载的洪武二年。
景镇考古所已故所长刘新园,曾研究过明代御窑厂遗址的地理位置,和遗址中发掘出土的实物残件。
结合文献分析后,确定了景镇御窑厂的建立,应在洪武二年。
所以,结合那件梅瓶,也能确定,明代景镇御窑厂,确实应该是在洪武二年成立。
而这一点,在现在还有很多争议,甚至有人认为,洪武时期根本就没有御窑厂。
其实,有关洪武纪年瓷,明万历版《大明会典》卷一百九十四,作了具体记载。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要定夺样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
书载明洪武年间的皇廷御器,按照需要临时下达国内几个重要产瓷区烧造。
如果需求量大,则调工匠赴京(今金陵)置窑烧制。
从而肯定了,洪武官窑瓷器的存在。
而洪武瓷器的确定,也就是最近几十年的事了。
过去许多国内博物馆,把这一时期的陈列品,断代为“元末明初”。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直至1960年代,金陵明故宫出土了一批洪武器残片;
1980年代,神都四中、景镇御窑厂,相继出土了一些残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