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这让我趁机脱身,冲下楼去与沈小曦汇合。但魏庄是鬼,我是人,自然是比不上他身轻体健,不过是一秒我就被他揽在了怀里,向楼下飘去。

“沈曦,你等等我,我也要去!”楚御的喊声传来时,我们已经在楼下站好了。

三个人成一排,我在中间,左边是魏庄,笑得眉眼弯弯,右边是沈小曦,气鼓鼓地皱着一张包子脸。

我所在的这座城市还是很大的,用走的根本不行。刚才不敢开车是因为我怕自己握上方向盘就忍不住,而现在楚御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自然是不用我开车了。

沈小曦虽然有一肚子的学识,可那终究是纸上谈兵,他现在跟只欢脱的兔子一样不断地打量着这个城市。

等我们到了城市中心广场,楚御接到了白玄的电话,让他回去了。我让他把车开走,断了自己的念想,也拿出了自己的工资卡。那里面存着我以前存起来娶老婆的钱,但现在我要把它花了,花在沈小曦身上。我要给他穿好看的,吃好吃的,玩好玩的。

要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沈小曦的好相貌是继承魏庄的,所以当我从商场卫生间回来的时候,等候在外面的两父子身边已经围绕了一圈人。准确来说都是女人。

我的脑子里始终停留的都是第一次见到魏庄时候的画面,宁静致远。但现在一看,这小子变化真不小,虽然现在穿了一件旧式中山装。但那种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英挺俊朗岂是薄薄一层衣服可以阻挡的?

他的眼神虽然没有移开,但是目中无人。

而沈小曦,一张小脸有些孤傲地扬着,似乎将周围的女人都不放在眼里。

就现在这个状况,乍看之下,两父子还真是像了个八成。

两人一见着我出来,脸上都化了冰。忽然,我的脑子里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想给他们弄套父子装。

这个想法促使我走进了男装专柜,先是给我和魏庄都挑了一套西服。中国一直都有一句古话,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我平时穿衣服诸多不正经,但是穿上了西服也有那么一股子精英的气质。

可老祖先们还留了一句话,叫做画比画得撕,人比人得死。等魏庄从换衣间里走出来的时候,不仅仅是平日见惯了他的我,就连周围的人都惊叹了。

那气势,一下子从汉式冷硬之美,变成了现代的商业大亨,一举手一投足都透露出一种人生赢家的气味。四周的妹子狂蜂浪蝶般的在他四周晃悠着,只有沈小曦这孩子注意到了我,紧紧地抓着我的西服裤子哼了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我的手捏上沈小曦的脸,轻轻地扭了扭,逗趣道:“你不也是表里不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