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来应聘的是一位农村大姐,四十来岁,拖着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子,那时天色已晚,前来买货的学生又开始多了起来。
当凌雪峰问她为什么来应聘时,她把自己的身世讲了一遍,原来她丈夫是个无赖,酗酒,嗜赌,经常对她非打即骂,只好带着孩子逃了出来。
这位大姐普通话还不错,人也干净利落,虽说对于商店的业务不是太熟,但也经常到县城市场上去摆摊,卖鸡蛋,卖羊羔。
凌雪峰想拒绝,但看她那哀戚的眼神,和孩子那无助又倔强的小脸,总有些不忍。
大姐挺机灵,很快从他的表情看出了他的心思。
大姐说:“老板,求求你们了,我出来带的钱不多,不可能再回去,哪怕在街上拾破烂,也要在省城扎下根,把孩子培养出来!老板娘!”她把脸转向了于天问:“求求你了!”
于天问的脸一下子红了:“我不是老板娘,我也是打工的。”
凌雪峰征求于天问的意见:“小于,你看这个大姐……?”
于天问反问道:“凌老师,咱们这是做生意的还是搞慈善的?”
凌雪峰说:“当然是做生意的。”
凌雪峰点点头:“大姐,真是不好意思,你的这条件不合适呀……而且带个孩子,不方便雇你。”
大姐突然哭了:“老板求求你了,看我带孩子的面上,收留我们吧,我什么活都能干,不会干的能学,我不要工资,只要别让孩子在大马路上睡……”说着,她向门外看了一眼。
这话说得凌雪峰有些犹豫。
大姐又说,要不这样:“我就租你这个店门口一个拐角,卖烧饼,我做的烧饼可酥了,我房租一分也不少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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