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清看来,这种路简直就是情侣踏青、拍照的必选之处。所以,餐厅也才叫红意,生意一部分也是这条红杨道给带动的。
沿着红杨道走,偶尔几个雄虫路过,总是不自觉去看方清。然后又看到方清身边的方学行,羡慕嫉妒是必须的。
一路上,方学行瞪走了好几个。
走了一段路,方清看向方学行,似笑非笑,“你是不是想拉我手?”
因为一路上,方学行手心松了握紧,握紧又松手,纠结的很。
方清这一问,方学行紧张的抿了抿嘴唇,索性豁出去了,直接就是一个点头。
“我不想牵手。”
方清的话,瞬间让方学行失落。
“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我觉得牵手很奇怪,我不习惯。”方清解释了句。
这是真的,在地球上,男的基本上没有手牵手走路的。哪怕他是个基佬,也做不出这种动作。
方学行搓了搓手,“没事的,我…我理解您。”
方清笑了声,他就是单纯的不喜欢而已,或者说,他是被地球上生活习性影响了而已。有什么需要理解的吗?他自己都不知道,所以,方学行理解出什么东西了?
不管了。
搁下这事儿,在快走到尽头的时候,方清拉着方学行在路边的石板凳上坐了会儿。
这种生活真的很安逸啊,方清抬头看了看红杨顶上的成片树叶,甚至看到一种类似松鼠的动物甩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咻的在树顶上蹿过。
方学行是挨着方清坐的,整个身体都崩的死紧。一侧手臂传来方清的温度,这让方学行的心跳根本没有平复过。
从见到方清开始,方学行就感觉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踩在棉花上,整个虫飘乎乎的,有种不真实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