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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

这称呼无论套用在什麽人身上,似乎都过於亲切厚重了些。

杜宣眯著眼伏在云子墨身上,半天没动作,脸埋在云子墨肩胛那块,瞧不清楚神情。上好的气氛,就这样生生坏得没了影,杜宣也不知道该气自己,还是身下这人。

其实真要下口,也不是没法子,直接搂上床,什麽都不想,照样能享尽鱼水之欢,可杜宣实在不甘心。

一晌贪欢固然好,可他今晚偏偏不想要。云子墨心里有人,这不打紧,问题是他自己,真能沦落到做人替代?

笑话!

传出去,他那欢场浪子的脸面往哪儿搁?

杜宣在长久的挣扎後,终究还是轻轻叹了口气,扯过来浴巾,包著人出了浴室。

隔天早上醒来,俨然是个大晴天。阳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在地毯上投下一条斑马线似的亮条纹,明快温暖。

云子墨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挺长的梦,梦里他还在孤儿院,跟程旭睡上下铺,晚上程旭偷偷摸摸往他枕头芯子里塞泡泡糖。

泡泡糖在那个年代并不稀罕,可对他跟程旭而言,那就是个稀罕东西,一年顶多吃上三回。 过年一次,暑假一次,生日一次。

特别金贵。

云子墨年纪小,小孩子舌头,最喜欢吃甜的。程旭个头比他大,瞧著就比他年纪大,总理所当然让著他,护著他,有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非留给他。

云子墨想,那几年,真是他人生里最美好的一段日子了,虽然每餐除了水煮白菜豆腐,沾不上丁点荤腥,熬得小脸发黄人发蔫,可他就是觉得很幸福。

离开孤儿院那几年,日子其实更不好过,饥一顿饱一顿的,总没个定数,过得不可谓不提心吊胆。

可沈甸甸的生活,也有沈甸甸的美好。

偶尔有闲钱的时候,他跟程旭会去街角火锅店点个十八元的套餐,挺普通的一顿,两人却能吃得热火朝天,相对欢笑,互相夹肉,吃出那苦日子里的美滋美味来。

他那时候总觉得,只要他还有程旭陪著,程旭有他陪著,两人有苦一块儿吃,有活一块儿干,这麽秤不离砣,砣不离秤,即使再辛苦地熬日子,也能嚼出里头的幸福味道来。

然而世上的事,总敌不过“可惜”两个字。

云子墨到现在还记得那个早上,听著程旭带了哭音,在电话那头撒酒疯:“对不起,小云,对不起…再不会有这样的事了,以後,以後我们三个,就安稳过日子好不好,这辈子我都会照顾你,这辈子,都算我欠你的。小云,从前那穷酸日子,我是真过怕了。我受不了再回头来一次,真要这样,我会疯的,姗姗也会疯的,她爸,她爸现在还在医院躺著呢。你原谅我,小云,你原谅我…”

其实云子墨那个时候,还不叫云子墨,叫莫云,名字绣在他衣袖里,算是丢了他那个人,留给他唯一的遗产。而程旭当时,正在跟杜姗谈恋爱,郎才女貌,非常登对。

可云子墨还是觉得满心满肺的苦,那种苦像只手,掐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那时候,是真希望跟程旭,过一辈子的。

云子墨是被人推醒的。

阳光热烈得近乎刺眼,他有那麽几秒锺时间,几乎什麽都看不清,眼前白茫茫一片。

意外的,身旁有个人问:“做噩梦了?”语气温柔,甚至还拿毛巾给他擦了擦脸上的冷汗。 然而云子墨却僵在了那儿。

这把嗓音,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不认得的。

杜宣倒是很从容,把一杯牛奶喂到他嘴边,说:“来,先喝杯牛奶垫垫胃。酒刚醒,胃里不能没东西。”

“怎麽──”

“昨晚你喝多了,怕你回家吓到孩子,只好带你来我这儿将就一晚。”话说得非常正人君子风范,穿著西装打著领带的模样,也称得上君子,一点儿没有常年混迹欢场的混账样,甚至称得上很正派,跟前几回那轻佻浪子做派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