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暴雨,接下来的几天,天气晴朗。安德烈没有借口逃避狩猎,而诺曼底公爵又热衷于狩猎,因此他也只能陪同。
起先,诺曼底公爵还有闲心陪着安德烈慢悠悠地骑马,在林间穿梭,到了林间深处的时候,见到逃蹿飞快的麋鹿,他吹着口哨呼唤猎狗,驱驰骏马团团围攻麋鹿。临走时,嘱托仆人照看好安德烈。
“安德烈,别乱跑。”
安德烈还没回过神来,诺曼底公爵就已经策马远去,他只能看着他的背影,瞪圆了眼睛讷讷说道:“伊莎贝尔小姐,请注意安全……”
好吧,她的骑术好极了。
安德烈抱着来福枪,这种连军队都很少配备的枪支居然出现在诺曼底山庄里,可想而知,诺曼底公爵干出多少中饱私囊的事情。
事到如今,他对诺曼底公爵依旧充满偏见。
安德烈盯着来福枪,想了想,小心翼翼地把枪递给旁边的仆人:“交给你,你先拿着吧。”
说实在话,他并不是害怕这种枪|支走火。作为一名绅士,他更热衷于冷|兵器,那给他一种属于骑士的浪漫。容易走火的枪|支失去了绅士间决斗的浪漫——如果非要选择枪|支,那也应该是小巧的铜制手|枪。
安德烈在心里告诉自己,然后理直气壮地拒绝来福枪靠近自己。而且他不太擅长骑术,只能在林间慢悠悠的走着,直到见不到诺曼底公爵等一行人以及猎狗们的身影。
好在他身旁还有一名仆人以及猎狗,这就让安德烈放心了。
身后不起眼的男仆策马上前,对着安德烈说道:“先生,看不见其他人了吗?”
安德烈瞟了他一眼:“是的。”
男仆:“我们需要赶上去吗?树林里有狼出没,我想我们待太久不是很安全。”
狼?安德烈点头:“好吧。”他试着策马,但只要速度一快,他就会紧张的夹住马腹。
男仆:“先生,您不会骑马?”
安德烈:“我当然会……好吧,不是特别擅长。这并不太稀奇对吧?巴黎街道的人太多,骑马容易出现事故。不擅长骑术是件可以被谅解的事情,我想说的是——咳,麻烦别告诉伊莎贝尔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