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用,这里很好。”格里佛说,“不用再找其他地方了。”
“那就好。”厄玛高兴地说,嘴角的微笑真实而单纯,“能帮上您的忙真是太好了,乔格大人。”
“别对我使用敬语,也不用叫我大人。”格里佛摸摸他的发顶,替他将一绺翘起来的头发理顺,绑好发带,道,“叫我乔格就可以了,或者你还可以叫我的本名,格里佛。”
“格里佛?”厄玛轻声念了一遍,似乎很喜欢这个发音,挠了挠头发,道,“您……你只能叫我厄玛,我没有别的名字。”
“厄玛很好听。”格里佛忍不住亲了亲他的眉毛,道,“是彼尔德王给你起的吗?”
“不,是父亲。”厄玛说,“王不屑于给奴隶起名字,在成为他的侍卫之前我都没有名字,大家叫我‘小金毛’或者是‘青绒兽的口粮’。后来我当侍卫的时候总长大人让我登记姓名,我就偷偷用了父亲给我起的名字。”说到这里他愉快地扬了扬眉毛,“他们都以为我是随便起的,这是秘密,只有你知道。”
“好的,我会替你保密的,小金毛。”格里佛看着他鲜活可爱的表情,整个心都柔软的不行,感觉自己好像一下子就长大了,成了真的男人,有了想要呵护的珍宝,从前那些年少轻狂都变得那样幼稚,那样中二,简直无法想象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愚蠢。
“……好吧,你可以叫我小金毛。”厄玛不大喜欢这绰号,但还是妥协了,“不过不许在有人的时候叫。”
“嗯。”格里佛爱极了他这样纠结又顺从的模样,忍不住捧着他的脸亲吻他。厄玛轻轻挣扎了一下就放弃了,仰着头任他索取,将温热的舌头送到他唇齿之间……然后自然又笑场了,胸腔发出闷闷的回声。
“我吻技很差吗?”格里佛无奈地放开他,“再差你也不用笑成这样吧?!”
“对不起,我只是……”厄玛憋得面孔通红,嚅嗫了半晌,张开嘴卷起舌头,给他看自己的舌根,“我也不知道,你碰到我这里,我就忍不住要笑。”
“哈?痒痒肉吗?”格里佛伸出一根手指刮了刮他舌根。厄玛跟触电了一样抖了一下,没来得及笑就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格里佛被他这奇怪的体质给弄懵了,忙搂着他给他顺气,“我下次会小心不碰你那里的,我不知道你痒痒肉长在舌头下面,一般人不都是长在胳肢窝的吗?”
“咳咳!有、有吗?”厄玛捂着嘴,脸色绯红,忽然伸手抓了抓他腋下,然后闪电般跳开两米远,警惕地看着他。
“……”
“……”
“你怎么不笑?”厄玛愕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