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不做影后姐妹花(34)

婚房是江腾的婚前财产,江家拿出借钱给江腾的证据,不想让程秋芸跟她肚子里的孩子分走房子。

程秋芸答应了江家,还应江家的要求签了放弃继承的书面协议。

不过也没太亏着自己,结婚时房子重新装修了下,一部分家具是程秋芸买的,让江家折钱给了她,并折算了五万块的抚养费给肚子里孩子。

两相结清,互不相欠。

所以程文锦跟程秋芸姓程,从此后跟江家不再有任何关系。

程秋芸不仅搬出了婚房,还离开了从小生活的城市,来到了凌城。

跟程家少有联系的原因是不想再受程父程母的掌控。

程秋芸本来没想着结婚,她一个人挣的不少,能顾住自己的生活费还能剩一些,准备存着自己买房,要是姻缘到了再结,不到就不结。

但程父程母以及家里亲戚常年不断地催逼,她迫于无奈选择了妥协,相亲并跟江腾结了婚。

江腾意外去世后,程家支持程秋芸留下孩子,也是看上了两人的婚房,程秋芸跟肚子里的孩子继承了,程秋芸的弟弟就能住,这住着住着……

程秋芸的性子是外柔内刚,虽然愿意就一些事向父母妥协,比如她打心里对结婚不大上心,可父母想让她成家,她妥协去相亲了,遇到个还不错的江腾,便也凑合着结婚了。

但一旦触到她的原则、底线,她宁愿跟家人决裂也不会妥协一步。

父母打什么算盘,她一看就明白,没有按父母的意思办。

等程秋芸自作主张答应了江家并签了协议后,程父程母气的不轻。

生气之余程父程母又改了主意让程秋芸打了孩子另嫁。

程秋芸仍没有妥协,跟程父程母彻底闹僵了。于是她离开老家城市,远离了江家程家。

直到在这里稳定下来,买了房子有了工作,她才跟父母联系,在程文锦小时候带回老家过几次,可几次都是不欢而散。

症结在于父母仍想吸她血养弟弟,程秋芸要是愿意当初就不会离开了,双方之间亲情被裂痕代替了。

之后程秋芸再也没回过老家,只每月打给父母她应负担的赡养费。

可能是事情过去的久了,程秋芸真就是简单说了说,没带多少感情色彩。

怕妉华还不相信她不会再婚的,程秋芸再解释道,“我自己都不喜欢做家务,怎么会去别人家给别人做家务。就小庆奶奶说的那位吴先生,五十多,丧偶,儿子已成年成家,说是找老伴,我看得很清,无非是想找个免费保姆照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