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云一本正经解释道:“只是自学了些许脉理和药性,并非精通。”
苏诩见无可抵赖,讪笑道:“你们这些道修,一天到晚不去降妖除祟,反倒是贯会多管闲事。”
孤云子闲来无事,竟然还有心情打趣:“这位苏小友未免太过偏激了吧,要知道我身边这位李小友可是自垂髫的年纪就跟着师傅一路降除鬼祟,这中原大地的妖鬼就没有不被他们捉过的。”
李松云:“苏公子,这其中可是有何隐情?”
苏诩:“你们只知道我杀人,可你们知不知道赵顺才真正是欲壑难填,吃人不吐骨头的饿鬼。”
李松云见苏诩面色激动,神情全然不似作伪,便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这话要从十多年前说起了……”
十五年前,苏诩被自己的亲娘舅卖入淅川。因他年纪小,又生的有几分雌雄莫辩的美艳,那要价很是不一般。当然,去的地方也不一般。在他看来,凡人一如淅川就好比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但凡火途城的人心里都清楚,去了那里,就没有几年活头了。
可是他想错了,如果可以选,苏诩或许宁愿直接去做鬼。
他并不是像自己想象中去淅川做苦力挖矿,而是被送到了像人间烟花场所一般的地方。只是魔族秦楼楚馆不会像人界,还要教人学艺,仔细□□。魔讲究的就是一个纵情恣意,哪里耐烦的了那么多水磨功夫。
反正人若是想要活下去,他的“技艺”总归随着次数多了而增长的。
苏诩虽然年幼单薄,但是他心有挂念,强忍着一口气活了下去,渐渐也找寻到了生存之道。后来他被几经转手卖去了魔都,阴差阳错成了敖真的近侍,费尽浑身解数讨得了对方的欢喜,才算有了依靠。
“你们可知道,我那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我的亲舅舅……好狠的心……当然,这还不算什么。赵顺或许是尝到了甜头,便开始暗中操控这一门生意。
那些年我碰见的被人拐卖来淅川做皮肉生意的凡人,十有八九都是赵顺出的手。可怜的是他们都没有我的运气,基本上都活不过一两年就死了。
你们知不知道,有些鬼族,妖族的魔,他们吃人肉,对于那些奄奄一息,在他们眼里没有价值的凡人,就是最好的饵食,煎炸烤焖,生吞活剥。每个人,哪怕伤痕累累,也不敢露出一丝虚弱,生怕下一个就轮到自己。
当然,赵顺造下的这些恶并不是我要杀他的理由。我自己已经够惨了,没有功夫为那些比我稍微惨一点的伸张正义。
但赵顺千不该万不该害死我的母亲,拿着卖掉我的钱,纸醉金迷,却舍不得拿出一点点为我母亲治病,还将患病的她独自抛弃在城外,让她自生自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