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书听后点点头,拉着轩辕苍的手,“那你说这大叔属于前者还是后者呢?
我猜是后者,像你这种惟恐天下不乱的臭流氓,就爱瞎凑热闹,肯定是这大叔家里头有人不怕死付出了代价让他回魂。”
见叶明书又开始推理了,轩辕苍好笑的拉住他的手,笑道:“真聪明,他身上有股奇怪的气息,身为初级菜鸟的你自然无法识别,只嗅到了他身上**的气息,但对于相公我这熊罴族第一勇士来说就不一样啦。
否则一个自然尸变的人,就算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也会对阳光过敏,变得不喜阳光。
会和寻常的死人一样,身上有尸斑、尸臭,时间再久,肉都会腐烂,一块块要掉不掉的挂在身上,内脏□出来。。。。”
叶明书越听心里越发毛,听后面轩辕苍说的如此恶心,赶忙敲打他,猛拍他的熊爪。
“哥们儿你打住!打住!别讲得那么恶心好不好,诚心恶心我是吧?”
吃肉上瘾的轩辕苍立马住嘴,可不想惹火了某人晚上睡沙发,没福利。
“好好,我不说,我不说还不行么。
我要说的是,这个大叔身上有猫腻,现在会这种锁魂术的人已经不多了,而且这锁魂术施展的极厉害,这大叔的大脑并没有腐化,还能思考,还能开车,且并不惧怕阳光。
别以为他的跛脚是因为尸体发硬而行动不便,我仔细看过了,那是死前就有的,八成是出车祸或者怎么受伤的,说不定这大叔就死于车祸。
而后家里有人不甘,便寻了邪门歪道让大叔的魂魄禁锢在身体里,成为一个活死人。”
叶明书点点头,看外星人一样的眼光瞅着轩辕苍,“嗯,不得不说,你丫的还挺厉害,就看了这么几眼感到了点气息,就能分析出这么多东西来,牛人啊。
你不当警察去破案真是可惜了,要么你也可以当个推理剧的编辑,那样咱的大房子就有着落了。”
轩辕苍涨了张嘴,沉声道:“明书,我活了那么些年,顶你们动物园办公室里所有人加起来的寿命了,又生活在那么复杂的环境里,有着各种责任,我怎么能不厉害,我怎么可以不厉害?
弱肉强食,有实力才有饭吃,光有力量没有脑子一样死的很惨。”
叶明书握紧轩辕苍的手,靠他近点,肩并着肩,“嗯,我明白你们的家族很大,和各界又有联系,有很多我见都没见过无法体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