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陈凯这个人是真的会做人。”

闻言,连奚转首看向王子皓。总是穿着白大衣、毒舌不断的王医生,此刻举着酒杯,远远望着舞台上的那对璧人。察觉到连奚的视线,他回过头:“你不觉得?”

过了几秒,连奚:“觉得。”

王子皓:“待人以诚,就会得到更多的回应。道理谁都懂,就是过不好这一生。我看你也和我差不多。”

连奚无语地喝了口红酒,瞥着王医生绯红的脸颊,心道:至少我酒量比你好,还不会明知道自己不能喝酒也要硬着头皮为了面子去喝!

一个小时后。

寒冷萧瑟的秋风并不会因为一场幸福美满的婚礼,就减少几分杀人的威力。

站在酒店门口,连奚面无表情地扶着王子皓的胳膊。每当王子皓要把自己的脑袋搭到连奚肩上,连奚就会极其无情地推到一边:不是因为情分不够,而是因为太、臭、了!

喝醉酒的人,嘴里呼出的气都是浑浊的臭味!

送完一波波的客人,陈凯终于走到连奚这边。看着喝得酩酊大醉的王医生,再看看连奚,陈凯露出尴尬的神情:“那个,我这边有些事,连奚,要是可以的话,你能送他回家么?”

连奚愣了愣:“我不知道他家住哪儿。”

陈凯干笑道:“我知道。”

连奚:“……”

“说实话,他朋友也很少,今天婚礼上来的,据我所知,他就只认识你一个。”

“……”

既然话都说到这个地步,连奚深深叹了口气,无奈地承担起送醉鬼回家的任务。所幸王医生喝醉酒后不吵不闹,就是呼噜大睡。连奚打了个车,把人送回家,扔上床。确定没有其他事后,他终于离开了王子皓租住的公寓。

下了楼,连奚站在楼下,深呼吸,再缓缓吐出。

以后他再也不要送醉鬼回家!

一边走向公寓小区的门口,连奚一边拿着手机,给自己打车。

说起来,苏骄好像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有次苏骄和同学聚会吃饭,回家后满身酒臭,倒头就睡。但是捩臣不会喝酒。

脚步微微顿了顿,连奚的眼前浮现起男人俊美冷淡的眉眼。明媚灿烂的阳光下,黑无常目光怀疑地盯着一杯红酒,稍稍尝了一口,便嫌恶地推开:“啧,什么味道,过期发酸的也能喝么。”

……嗯,捩臣不会喝酒。

正想着,手机嗡嗡震动,是一条新的微信消息。

【陈凯:好兄弟,送酒鬼到家了么。】

【连奚:送回去了,我在回家的路上。】

【陈凯:[双手合十]多谢啦,回头请你吃饭。】

清澈的瞳孔里倒映着闪烁不断的荧幕文字,连奚将手指按在输入框上正要打字,一股微凉的冷风从他身后吹过,拂起他额边的一缕头发。

【没事,不用客……】

“气”字停在输入法的选择栏里还没打出去,连奚倏地停下脚步。

他刷的回头,看向身后。

寂静辽阔的月夜下,公寓小区里空荡荡的,不见住客行走。

道路两旁的行道树被晚风吹过,发出沙沙声响。一墙之隔的小区外人行道上,还可以听到晚上夜跑的人有规律的脚步声。然而,这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远,如同隔了一层朦胧的水幕,浑浑浊浊,再也听不见了。

黑暗中,一个高大的黑色人影踩在小区的鹅卵石小道上,低着头,一步步地走着。他似乎也要去小区大门口,于是与连奚同路,慢慢的,走向了连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