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凛咬了一口椰蓉包,好甜。——他想起他根本不爱吃甜的。
他好像有点难过。
他改变了回教室的计划,一口一口认真地吃完它,去操场上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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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凌风再次回到空无一人的家里。
洗漱的时候,又不可避免地看见了手指上那道细细窄窄的红色疤痕。
它已经快要痊愈了,但每当这个时候,楚凌风都会觉得它很刺眼。
因为看到这道浅浅的疤痕,他就会不合时宜地想起秦凛。
——或者他一直在想起秦凛。
哪怕不和秦凛当同桌,不和秦凛有任何接触,在同一个班里,总会碰到秦凛。
做早操的时候,帮老师发作业本的时候,体育课被分配到搭档的时候,甚至是,看到教学楼二楼楼梯的时候。
每次他走到那个楼梯边,就想到以前秦凛坐在楼梯的扶手上往下滑,一双手臂作死地张开,笑着对楼梯下面的他说“你接住我”。
然后他就从楼梯上,滑向他的怀里。
上课时会想起秦凛。好几本书上面还有秦凛帮他写的笔记和画的重点,整整齐齐,清晰漂亮。
秦凛会一边转笔,一边懒洋洋地翻书,随手帮他整理好各种重难点,然后嘲笑他怎么什么都不会。
做值日时也会想起秦凛。他们把椅子摞在桌子上,他在下面按着椅子,秦凛站上去,拿扫帚扑天花板吊扇上的灰。
灰会扬他一身,秦凛会越扑越起劲。
……楚凌风不想再想起秦凛了。但他发现和秦凛坐在同一个教室,依然不行。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明年分班,到时候桥归桥路归路,一定彻底遇不上了。
手机屏幕亮起,柳飞扬的消息发过来:“你还喜欢他吗?”
楚凌风打字:“不喜欢了。”
柳飞扬:“那就好,我听别人说他今天还在食堂给女同学买早餐呢。”
楚凌风:……
柳飞扬:“幸亏你不喜欢他了。”
楚凌风坐回床上。
他还是好喜欢好喜欢秦凛。
他呼出一口气,拨打了自己父亲的电话。第一下没有打通,对方大概率在开会,第二下的时候,对面的男人接通了电话。
听筒里传来熟悉的声音,还带着一点疲惫:“怎么了?”
他已经两个月没有回家,在唯一的儿子面前,依然显得寡言。
“爸,我想转学。”楚凌风说。
对面沉默了一瞬,然后问他:“你是不是在市一中不开心了啊?”
还算平稳的情绪,因为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全面崩盘,楚凌风的呼吸乱了。他不再说话,因为他大概知道,如果他现在说话,语气可能会把他爸爸吓一跳。
他把手机放到旁边,过了一会儿,才又拿起它,说:“嗯,不太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