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愿意再试一次,和傅时闻有个完完全全认真的开始。
“那阿榆,我可以搬到你家住吗?我会洗衣服做饭,拖地擦桌子带娃,什么都会做。”
傅时闻王婆卖瓜,可怜兮兮地看着季柯,眼睛眨啊眨。
季柯吃软不吃硬这一点,傅时闻把握的死死的。
季柯犹豫了一下,“我和云锦同住,你要是搬进来,我得先问云锦愿不愿意。”
“他肯定会愿意。”傅时闻笃定的说。
季柯瞅了一眼傅时闻:“你以后不许再吓他。”
“好的,我保证!”傅时闻笑开了花,当即就给云锦打电话,问他愿不愿意。
接到电话的时候,云锦在外地拍戏,在得知傅时闻要搬过来的时候,他一点也不意外,其实云锦内心挺愿意的,季柯好就是他好。
“季季,你们别天天给我撒狗粮就好。”
当天晚上,傅时闻大包小包的就正式入住了进了季柯家。
顺便也带来了“吱吱”。
吱吱已经5岁多了,兔子的平均寿命在5-12年。
它不像是以前那样爱动,冬天比较冷,很安静地缩在窝里。
在看到季柯的时候,那双长长地耳朵微微动了一下。
季柯伸手去触摸它,它没有躲开,而是很顺从地让季柯抚摸,还蹭了蹭季柯的手心。
季柯离开后,云锦觉得兔子很可爱,想去伸手去摸,却被吱吱一下躲开了。
云锦试了几次,兔子都不愿意让它碰到,似乎是被云锦骚扰地有些烦了,它站起身从兔笼子里跳了出来,跑到了另外的角落蹲着。
“咦,它怎么不让我摸?”
傅时闻拿着兔粮放在盆里,“我喂了它五年,也没有让我碰过一次。”
“那它怎么那么乖地让季季摸?”云锦不解,刚才季柯撸兔子不也挺顺利的么。
傅时闻也不解。
大概是同类吧?
…
财大气粗的傅总在F市的CBD买下了一栋楼,将办公地点从A市搬到了这边。
终于不用坐飞机两班倒。
兰女士搬进了傅时闻之前买的那套房子里,认认真真地做奶奶,带孙子比谁都认真。
在季柯的二十五岁生日那一天。
傅时闻在家里摆上了浪漫的蜡烛和玫瑰,做了季柯最爱吃的菜。
然后将一枚银色的戒指藏在了小蛋糕里,打算等着季柯下班回来,给他一个惊喜。
全家人都知道傅时闻打算在这天向季柯求婚,主动将空间让给两人,离开的时候纷纷给傅时闻打气。
“儿子,加油!”兰女士衷心的期望自己的儿子能找点和林榆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