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人们一边带领他们参观了工作的土窑,还有正在堆起来的水泥房。
不过,因为吉姆他们来的比较晚,这么一圈转完,天已经彻底黑了。
往常在冬泉城,他们这会儿就差不多要休息了,但是亚特兰斯却完全不一样。
大食堂里面烛火通明,人来人往,还是一片热闹景象。
“好了今天还是我请客,不过明天开始你拿了工资,就要自己付了。”小水很客气地帮着吉姆一家付了钱,又嘱咐道,“吃得快一点,吃完就去隔壁房间等着,可以听故事。”
吉姆困惑脸:“听故事?”
小水拿了空盘子,显然很着急:“是啊,去晚了你就没有好位置了!如果离希尔领主太远,你会听不清的。”
吉姆虽然依然没听明白,但看到对方这么着急,他也情不自禁地跟着急了起来,巴不得早点吃完饭就去「占座」。
但这份急迫在他看到菜品的那一刹那,瞬间消失无踪。
这饭菜,也太丰盛了吧!
怪不得白天矮人们都那么嫌弃他们喝的粥!
吉姆眼睛都要挑花了,幸好他们一家三口可以凑在一块儿吃,这样一共就能尝到十二个菜。
但食堂现在开发出来的菜色实在太多了,就算拼一块儿,吉姆一家居然还有几个菜没能尝到,简直是太遗憾了。
不过,因为冬泉城以打猎为主,吉姆对于肉食的需求比较一般,他反而更加期待那些脆生生的新鲜蔬菜——有了大棚,亚特兰斯已经可以吃到反季节的绿色蔬菜了!
吉姆还特意把一个肉菜换成了一个素菜,还是矮人小水劝阻了他。
“你可以试试那个糖醋肋排,可好吃了。”小水吸溜着口水道,“辛亏咱到的早,晚一点,这道菜一定就卖完了。”
吉姆看着小水值的那道菜,颜色倒是挺漂亮的,看起来乌黑有亮泽,只是他实在不爱吃肉。
也不是天生不喜欢,就是在冬泉城吃多了,就觉得有点腻。
而且他内心里觉得,这个肉还带着骨头,如果是在冬泉城,都是被人嫌弃的下脚料,能好吃到哪里去?
更何况,亚特兰斯做肉的手艺一定比不上冬泉城——他们那儿制肉手艺可是碾压斯诺城和卡拉第的。
不过,想到小水以后是他的上司,吉姆还是点点头,顺从地点了一个「糖醋肋排」。
结果,就是他看不起的这个肋排,刚吃了一口,就打脸了。
天呐,这肉做的也太好吃了吧?!
吉姆瞬间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
他们一家第一个解决的餐品就是这个,而且那汤汁也很好吃,勾得吉姆险些就要扑上去舔盘子了。
至于原本吉姆引以为傲的冬泉城的手艺,现在已经被他嫌弃得不行。
他们冬泉城对于肉食的处理方法主要是熏制和炖汤,前者就是用盐巴腌制新鲜的肉块,然后用草茎穿好后,挂在窗边风干几天,就成了熏肉,等吃的时候,随便做一下就可以了。
而后者,则是在肉还比较新鲜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凑到一个大锅前,用水煮开肉块,再加入盐和一些野菜,就算是很美味的食物了。
原来带着骨头的「下脚料」,被那种酸酸甜甜又咸鲜的酱汁调味后,居然可以变成人间至味。
这还不止,除了肋排,还有薄薄的切片的被称作「五花肉」的东西,用辣椒炒过之后,也是无比的美味。还有那个切丁的和野菜炒一块儿的小肉粒……
吉姆在心里把每一道肉食都狠狠夸了一遍,然后才学着众人的样子,把盘子清洗干净,整齐放好。
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他都要爱死这种规则了。
三人美美地吃了一顿,等站起身的时候,他们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已经吃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