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厚,优雅,线条流畅。
真是一只优秀的猪前蹄。
祈安给猪蹄来了个全方位特写,满意地点点头,这才郑重地举筷。
对美食,适当的尊重是很必要的。
眼前这只猪脚红棕油亮,微微冒着热气,刚浇上去的汁正顺着纹理缓缓流淌。
今天有点阴天,店里开了灯。
微微泛着昏黄的灯光落下来,将那层油膜折射出莹润的光泽。
他用筷子轻轻一戳,瞬间穿透。
再一加,肉皮儿都抖搂起来,里面的大骨头只是短暂地跟它们拉扯了几秒钟,便乖乖落到盘底。
祈安持筷的手指一压,大块连皮带肉加筋头的猪蹄肉就被斩断。
往浓郁到近乎半固态的汤汁中一蘸,整块放入口中。
此时此刻,牙齿仿佛成了摆设。
因为根本不用咀嚼。
只用舌头一抿,一搅,便都化为肉泥。
吃过猪蹄的人都知道,这玩意儿有一股异香。
是其他部位完全无法比拟的。
形全,肉烂,动之脱骨,食之即化。
皮糯,肉烂,筋黏,三种构造,三重口感,你能很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吃到的是什么。
香甜软烂,肥而不腻……
这的的确确是色香味俱全,名副其实的红酥手了。
祈安半闭着眼睛,脑袋轻轻摇晃。
被几缕稀疏的头发遮盖的头顶,顽强地折射出幽幽的光。
他几根短胖的手指像极了白蝶,飞快地扭动着。
不多时,一颗白胖的大蒜就从蒜皮中滑了出来,然后整个儿被丢入口中。
“咔嚓~”
今年的新蒜,够脆,够劲儿!
他暗自点头。
浓烈的蒜香迸发开来,和嘴巴里醇厚的肉味碰撞,重新形成一股奇香。
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
就是这个味儿!
当中间的大骨头彻底脱落,祈安索性放弃筷子。
他在右手上戴了一次性手套,抓起大骨,在断面处用力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