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网游之与光同尘 谦少 2139 字 3个月前

S城有家叫“百鬼夜行”的游戏咖啡店,大概在无知路人的眼里,每当ChinaJoy的时候,从这店里走出来的一拨一拨的人,才是真的“百鬼夜行”。

白小胥拎着一只球棒直奔二楼,绕过绣着古代仕女的屏风,直奔紧闭着门的店主休息室门口,一脚就踹开了门。

门里坐了个悠闲自在的青年,天生一双桃花眼,眼头下勾,漂亮到极致的双眼皮,眼尾微微挑起来,一笑嘴角就带着勾,被踹了门也不动声色,瞟了一眼白小胥,继续逗自己的猫。

白小胥把自己的书包往他桌上一扔,发出“砰”的一声,吓得那只猫炸着毛跳开了。

那青年随手翻了翻书包,一堆纸币从书包里掉下来,还有存折和手表。

“这是我所有值钱的东西!”

“所以呢?”青年悠闲仰在椅子上,看着气得脸通红的白小胥。

“钱都给你!你去帮我打一个人!”

第86章 外人

青年看都没看一眼书包里的钱,桃花眼像带着钩子,在白小胥脸上扫了一下,站了起来。

白小胥警觉地握紧了棒球棍。

青年朝他走,他就紧张地往后退,一直退到后背贴到墙上,才色厉内荏地发飙:“干嘛!”

“没干嘛……”青年好整以暇地笑着,一手撑到了墙上:“就是跟你讲讲价钱。”

“讲什么价钱!”白小胥已经完全进入警备状态,像炸毛的猫弓起脊背迎敌一样。

“我不喜欢钱,”青年微微笑起来,用手指拨了拨白小胥的头发:“不如用点别的来付佣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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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斯梵踹开程曦房门的时候,程曦正在打包行李。

被踹了门,程大少爷也没什么反应,只是冷冷瞟了一眼晏斯梵的鞋子:“换鞋。”

本来程曦没有换鞋的习惯的,但是自从林郁买了一本家居的书开始研究人类家居习惯背后的科学依据之后,换鞋就成了程曦宿舍的规矩之一。

只是林郁现在已经不在这里了。

晏斯梵没搭理他。

他刚从店里出来,穿着一件宽大T恤,像他这种到哪里都要懒洋洋地靠在一边的人自然不会穿硬邦邦的牛仔裤,一条休闲裤子,鞋子也是球鞋,双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走过来,一脚踹在了程曦腰上。

程曦重重地摔了出去,还好手快,抓住床边,这一跤没有摔结实。

“抱歉啊……”晏斯梵懒洋洋笑着:“有人请我来打你,我收了佣金的。”

程曦一言不发,站稳身体,也不和他废话,直接一拳挥了过来。

程曦打架并没有什么套路,直拳,闪避,扫腿,都是从小到大这么些年在学校里打出来的,他遗传了程家的基因,从小就比别的小孩身体好,会打架,有天赋,小学就比别人高出一个头,一个人能打两三个。别人拦人是几个人拦一个,他是一个人把几个人堵在巷子里。

晏斯梵轻巧闪过了他的拳头,一记角度刁钻的肘击,直接打程曦肋下,程曦伸手挡住,抬腿就顶他腹部,晏斯梵抬膝,两个人膝盖重重磕在一起,程曦皱了皱眉头,伸手掐晏斯梵喉咙。

说起来,他们其实也是打架认识的,晏斯梵初中时候比现在还漂亮,有些人开玩笑叫他校花,被他按在地上,一颗一颗地敲掉了四五颗牙齿,从此就只有凶名,没有艳名了。他不算天生能打的人,但是他打架非常狠,正常人打架,再怎么都是拳来脚往,不会真正下杀人的重手,他不同,招招都是杀招,每一招都用尽全力,很多人打输了并不是打不过他,而是被他吓住了。他以前没像现在这样懒到眼睛都半眯着,他的眼睛其实是浅琥珀色,冷冷的,他像是完全感受不到痛,和人打架的时候也不带一点情绪,仿佛他打的并不是同为人类的人,而是一个木偶。

但是他身体素质不如程曦。

两人打了一阵,各自挨了对方几拳,程曦心中郁结,拳拳都带着风,晏斯梵被打了两拳,咳了起来,一副要咳血的样子。

“不打了。”他仰在程曦床上,咳嗽了一阵,声音沙哑地笑:“真没意思。”

程曦没搭理他,继续收拾东西。

晏斯梵伸腿把程曦竖在一边的箱子踢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