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不是一个女生!
段非干脆笑摊了,趴在桌上一动不动,戚黎也吓醒了,佯装很认真地看书。
刘克加还算够义气,踢了踢梅歌的脚跟,在自己的笔记本上重重地画出一条线
--王五想杀张三,张三和赵六站在一起,王五没杀成张三,反而失手将赵六杀死,
问:王五属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
梅歌傻眼了,他咬着嘴巴翻来覆去琢磨了很久,才抬起头,满脸困惑地说:
"都、都有道理......"
瞬间,莫大的教室淹没在哄笑声里!
"啪"、"啪"......
"肃静、肃静......"
法律女士很生气,用黑板擦使劲拍打桌子,白色的粉笔屑越扬越多!
哄笑声渐渐小了一些,安月很严肃地说:
"笑什么?这位女同学回答的没错,有些案件至始至终都存在很大的争议!"
梅歌重重地呼了口气,从极度紧张中缓过来骨头都有些酥软了。
这时,
"这位同学,请你解释一下,你为什么认为两种定案都有道理?"
梅歌又僵了!
梅歌只知道自己的嘴巴在动,究竟想说什么、说了什么,一概不知道!
好一会儿,终于做了个总结:
"所以,都、都有道理......"
法律老师居然很满意地点了点头:
"不错,解释的很好!你叫什么名字?期末考试的时候可以酌情加分。"
梅歌在唏嘘声里,支支吾吾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女士提起钢笔,翻了名册,找到"梅歌"两个字,在后面画上对号,
就在她即将合上名册的时候,紧紧跟随在"梅歌"后面的"男"越入了她的视线
......
******
在课堂剩下的时间里,安月和梅歌都很消沉,好容易熬到了下课,女士喊了句"下课"便急匆匆地闪了。
全系一百来个人,每个人走的时候都要再回顾梅歌一眼,
梅歌终于患上了视觉恐惧症,压低脑袋就往寝室跑!
跑着跑着一拐弯撞上了一位女士,边喊着"对不起"边扶人家起来,
定睛一看居然是法律女士--安月!
安月显然比梅歌更加尴尬,从梅歌手中夺了教案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