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手点点头,露出一个笑容,“是啊,我们是从同一个地方来的。虽然不是很熟悉,但也知道点儿。”
钱老板登时来了兴致,追问:“那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助手苦笑,“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知道她同伴叫什么名字。他叫江河,聪明、狡诈,城府极深,可不是我特意要夸他,他的脑子确实比身手更厉害,就是放到诺亚来比,也算得上一号人物。”
听到这么一番评价,林会长的眼中终于流露出一丝兴趣。眼前这个年轻人他虽然是第一次见,但能被钱老板带到这里来秘会的,必定有某方面的才能。
这样的人如此夸赞另一个人,不是刻意捧杀,那就是那位江河真的厉害。而无论哪种,都让林会长对江河多了些兴趣。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倒不妨招揽一二。
下城区,此时的江河和郑莺莺对于包间里发生的事情还一无所知。老旧的电视闪着雪花,要很久才会显示出画面,播放无聊的滑稽情景剧。
郑莺莺裹着毛毯在沙发上休息,毛毯里还有她的斗篷。江河曾试图让她把斗篷脱下来,不必时刻穿着,可郑莺莺不肯。
这就像是她的保护壳,她紧紧攥着,就连睡觉时都不愿脱下。江河也不好逼她,只能听之任之。
此时郑莺莺看电视,江河则在厨房做饭。
拧开燃气灶,加水煮沸,加入两包面条、几根青菜、火腿片,等煮到一半的时候,再打个蛋进去,等蛋煮到半生就出锅,大功告成。
郑莺莺知道,这不叫做饭,这叫煮面。
她吃了大半个月的面了,手擀面和泡面换着来,偶尔也换换面里的配菜,菜式可以说非常丰富了。
“吃饭了。”江河叫了一声,郑莺莺便慢吞吞站起来,把面前小方桌上的东西都堆到一边,再盘腿坐下,等江河把面端过来。
不一会儿,屋里只剩下吸溜面条的声音。隔着升腾的雾气,郑莺莺再次认真地打量江河——他吃面真的吃得非常津津有味,这是他表情最生动的时刻。
面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郑莺莺不信邪地再次尝了一口,而后默默地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填饱肚子。她想,其实吃的次数多了,味道也还过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