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秋风停在了你的发梢
红红的夕阳肩上
你注视着树叶清晰的脉搏
她翩翩的应声而落
你沉默倾听着那一声驼铃
象一封古早的信
你转过了身深锁上了门
再无人相问
那夜夜不停有婴儿啼哭
为未知的前生作伴
“嘿哥们,写的不错啊。”卢伟海首先发表意见:“你这首诗写的清新明媚,有点像席慕蓉的风格。”
“对,很不错,高晓松,你这个长大五大三粗的男人竟然写诗这么细腻。”说话的是戈麦。
和夏红军他们谈诗相处了这一年多,戈麦没有以前那么阴郁,人也变得开朗了许多,连他写的诗也少些忧伤和黑暗,多了些像这样温暖的句子:
像是从前某个夜晚遗落的微雨
我来到南方的小站
檐下那只翠绿的雌鸟
我来到你妊娠着李花的故乡
戈麦的《南方》。
“那行,既然你们都觉得可以,那哥们就留下了啊希望诸位高抬贵手,给哥们评个大奖,我上电影学院的学费就靠各位。”高晓松半开玩笑半认真说道。
刚才一直没说话的夏红军这才笑着开口道:“哥们,你刚才那首诗,实际上是首歌词吧?”
“啊?这”高晓松顿时有点尴尬。
的确,他刚才那首诗实际上就是新作一首民谣的歌词。
他代表作之一:《白衣飘飘的年代》!
曲子也谱好,这两天正在编配和弦,突然听到夏红军又要搞诗歌大赛,顿时灵机一动,用这首歌词投稿参加大赛,能得奖那是最好了。
“其实,晓松,你这首歌词写的真不错,完全可以当成一首诗。”夏红军的态度突然变得认真起来:“真的,晓松你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好好努力别一天老是琢磨考什么电影学院,你真的考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