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开头就引用一篇古文:
“名人广告在中国早已有之,《战国策。燕二》记载,“人有卖骏马者,比三旦立市,人莫之知,往见伯乐曰:臣有骏马,欲卖之,比三旦立于市,人莫与言,愿子还而视之,去而顾之,臣请献一朝之贡。”
伯乐乃还而视之,去而顾之,一旦而马价十倍。”
这意思是说:同样一匹马,在伯乐来看之前,市场上呆三天无人问之,而伯乐一看不仅卖了,而且价格多了十倍。
作者从一则古文开始,叙述广告这个看似舶来品实际确是本地货。
然后又对名人广告做出定义:是以影视、歌星体坛名将、社会名人等作为品牌代言人的一种广告表现形式,是一种借势营销策略,利用名人所具有的优势来推介产品,快速提升产品的知名度,促进产品的销售,实现快速营销的目的
紧接着又提出名人广告的几个原则:
一、共生原则:名人广告中的名人要和品牌共生,相互依赖,互相依存。
二、冰山原则:如果把产品比作冰山,广告是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消费者看到最多的是企业广告,给消费者印象最深刻的也是企业广告。但是在实际的消费中能感受到。在销售实践中冰山下面的如产品的质量等等,可能比冰山上面的广告起的作用更要大。
三、黑马原则:其实选择名人做广告就象香江人选择股票一样,你选择的股票可能是绩优股、可能是黑马股,也可能是潜在的垃圾股选择黑马股票,是企业的梦想
四、串联原则:一个广告运动是一个整体的系统,里面有太多要素要把握,一定要企业和广告公司密切配合才能出来好的作品。单单有了好的作品才是成功了30。有一句话说:广告效果的70在于营销组合的执行。
最后又说出名人做广告的优势和和注意的问题:
优势:1、能强烈的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2、快速提升产品的知名度
3、有力地促进了产品的销售
注意的问题:1、名人广告不要做得太滥维护企业形象,及时处理与名人有关的新情况
2、处理好敏感问题
洋洋洒洒五六千字,几乎占了燕京日报副刊的一个版面!
作者夏红军。
没有像王朔那样针锋相对,而是从“专业”的角度叙述名人和广告之间的共生关系,而且很清楚告诉大家这是一门学问。只要处理好若干问题,名人做广告对于企业和名人而言都是“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