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的,是你的,”乔风说着,把饭盒放在她面前,“拿去,中午吃。我已经做过灭菌处理,你不用担心天气热变质。”
蓝衫讶异,伸手去摸那饭盒。光滑透明的钢化玻璃热热的,显然这里边的东西是今天早上做好的。这是乔风专门做了让她带着上班吃的便当。
她心内一阵感动,埋头看那饭盒,低声问道:“干吗对我这么好呀?”
乔风张了张嘴,反问:“我不能对你好吗?”
“……可以,不要停。”
这一天,蓝衫美滋滋地自带饭菜上班了。中午她和部门同事一起去了员工食堂,用微波炉把饭菜热了一下,然后开吃。饭盒里的菜有两种,番茄鸡蛋和干煸豆角,蓝衫用筷子搅动了一下,想把下面的米饭挖出来一些,然后筷子取出来时,她发现上面穿着一块午餐肉。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午餐肉的形状。
小小的,核桃那样大小……心形。
她心口蓦地一滞,呆呆地看着那片午餐肉。左右的同事也看到了,都停下筷子笑嘻嘻地打趣。
“哟,蓝姐,这谁给你做的爱心午餐呀?瞧瞧,这红扑扑的小心脏,你看到它跳了吗?”
“蓝姐你太低调了吧,有男朋友也不提一声,咱公司你那粉丝团可还都望眼欲穿哪!”
“蓝姐呀,遇到给你做爱心午餐的男人就嫁了吧!”
“蓝姐蓝姐,做饭的那个人有咱老板帅吗?”
“蓝姐啊,你这饭真香啊……”
“蓝姐……”
销售部的人嘴皮子都特别利索,饶是蓝衫脸皮厚,这会儿也被说得脸红了一红。看到几个人流着口水虎视眈眈地看着她的饭盒,她哭笑不得地用胳膊护着它,笑骂:“去去去,添什么乱呀!”
她把那块午餐肉吃掉,又一阵翻,翻出几块来,依然是核桃大小的心形。
这些午餐肉都是铺在米饭底部的,如果蓝衫的观察力强,出门的时候就能看到,不过没有。
现在,她一口一个地吃着这些小心肝儿,一边陷入沉思。乔风做这种午餐是什么意思呢?
不会是在向她表白吧?
光是想想这个可能性,蓝衫就有些激动,仿佛血液里混入了奇妙的气泡,现在正不停地往外冒。她咬着筷子嘿嘿直笑,笑容明媚里透着嘚瑟,风骚中掺着猥琐,把众人都看呆了。
意识到自己不正常,蓝衫止住笑容,继续吃饭。
然后她又有些忧愁了。
虽然以正常人的眼光来看这种方式很可能是表白,可那是乔风啊!乔风浑身上下从脑壳到脚底从头发丝儿到手指尖儿他一点也不正常啊!
谁知道他是不是少女心突然发作所以弄这么多小心心呢?
想到这里,蓝衫黑线,她竟然觉得这个可能性反而更大一些……
下午下了班,蓝衫没回去,又找小油菜会合了。
小油菜看到蓝衫,问她:“在杭州玩儿得怎么样?”
“正要说这事儿呢,”蓝衫掩着嘴巴,神秘兮兮地对她说,“怎么办呀,我觉得乔风对我有意思!”
小油菜盯着她:“你长智商了?”
“没……”
“那就好,吓我一跳。”
“喂!”
小油菜安抚性地拍拍她的肩膀:“姐们儿,我理解那种感觉。你喜欢一个人时,就特别希望他也喜欢你。然后呢,总是在这样的心理暗示之下,你很可能产生幻觉。”
“是吗……”蓝衫失望地对手指,转而又道,“可是他的行为,挺那什么的。”
然后就把乔风也去杭州玩儿了以及爱心午餐的事情跟小油菜讲了。
“这个,当你产生这种心理暗示时,总是能找到各种证据佐证的,对吧?不过呢,”小油菜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去杭州这事儿按说是巧合,但爱心午餐这个东东我就不了解了。身为凡人我怎么可能读懂大神的内心世界呢!”
蓝衫垂着头揪她的衣角:“想想办法想想办法,用你十年的暗恋经验帮我想想办法!”
“好哦,如果你用了我的办法,一定也可以暗恋乔神十年的!”
“……”
白天送了蓝衫一份爱心午餐,然后乔风陷入了焦急的等待。想象着她的各种反应,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忧伤。
等来等去,他只等到了蓝衫的一通电话。她说要和小油菜吃饭,不陪他吃了。
联系到那些午餐肉,乔风难免想多了一点,晚上他自己一个人吃过晚饭,心绪难安,只好再次求助家人。
乔风:好像有点麻烦了。
吴文:???
大吴:???
小乔:???
乔风:为什么每次我说话你们都在,你们没事情干吗?
小乔:废话少说,什么麻烦?
乔风:我今天送了她爱心午餐。
吴文:哈哈哈哈哈幼稚!
小乔:我觉得很浪漫呀,可是为什么又有点别扭呢?好像哪里不对……
大吴:性别颠倒了吧?哪有男人给女人做爱心午餐的?
小乔:好吧。那么她吃了你的爱心午餐之后是否对你变得冷淡了?
乔风:好像是的。她下午就打电话给我说不回来吃饭了。
大吴:会不会她确实有别的事情?
吴文:太巧了吧?乔风,听哥的,你在追求别人之前需要先弄清楚一个事实:她是否喜欢你?
乔风:我不知道。
吴文:喜欢有喜欢的追法,不喜欢有不喜欢的追法。假如她不喜欢你,你贸然往她午餐里塞一堆爱心,她会觉得惊讶,然后尴尬,之后就可能疏远你,明白吗?
乔风:那么她今晚的态度是想告诉我她不喜欢我吗?
吴文:呃……
小乔:也不一定,没准儿她确实有别的事。你不用担心,我儿子这么貌美如花,又温柔又贤惠,她早晚有一天会爱上你的!
大吴:老婆,这样夸一个男人真的没有问题吗……
小乔:嗯?
大吴:老婆说的就是真理!
乔风:那么我该怎样确定她是否喜欢我呢?需要做实验吗?
小乔:你能别提“实验”这俩字吗?感觉怪怪的。
吴文:其实差不多,你可以测试一下,先欲擒故纵,适当对她冷淡一些。
乔风:我不想对她冷淡。
吴文:只是一番试探,如果她在乎了,这事儿就成了。如果她不在乎呢,你再死缠滥打。
小乔:吴文,我真想把你的情商掰下一块,捏在他身上。
吴文:母后大人您就给我留点骄傲的资本吧。这可能是我唯一的资本了。
乔风最后把吴文的教导牢记在心,像是对待真理一样虔诚。
今天蓝衫没来找他吃饭,晚上也没找他玩儿,这让他很不适应。他本来在书房看书,时不时地就要溜到客厅里去,然后又强迫症一样走到门口,对着猫眼看,希望能够恰好看到她的身影。
看了几次,他心想,明天干脆在门口装个摄像头好了。
乔风在客厅里喝了杯水,隐隐听到外面有高跟鞋的鞋跟撞击地面的清脆声响,他赶紧跑到门口,呼啦一下打开门。
蓝衫正在掏钥匙,看到乔风,她放下手,背靠着门,挑眉看他。
乔风有些心虚,他垂着眼睛看地面,橘色的廊灯掠过浓长的睫毛,在脸颊上洒下阴影,掩盖住他的视线。
他说道:“真巧,我正要下楼买点东西。”
这算什么巧。蓝衫食指穿过钥匙圈,轻轻晃动,钥匙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围着她的食指飞快地转动起来。她问道:“乔风,你今儿给我弄那些午餐肉什么意思?”
她问得太过坦荡,仿佛把他的心事完全翻出来曝晒在光天化日之下。乔风牢记着他哥的建议:不要轻举妄动,先以试探为主。他清了清嗓子,答道:“我新买了一套厨房模具,觉得不错,想试用一下,你喜欢吗?”
果然!蓝衫有些沮丧,翻了个白眼:“一点也不喜欢,难看死了!”
果然!乔风微不可察地轻叹:“那我下次不做了。”
目送着蓝衫开门进屋之后,乔风关好自己的门下了楼。不为买东西,只是吹吹风,散散心。
她果然惊讶了,尴尬了,不喜欢了……乔风感到失望和无措,他好像也不需要进一步再试探什么了。
蓝衫下班时遇到了宋子诚,宋子诚提议送她回家,理由是顺路。
宋子诚承认自己有点急躁了。但是,他觉得如果他不急躁一点,明显一点,这个女人怕是一直不能接收到他那点微妙的信号。他不得不急躁了。
结果蓝衫终于接收到了他的信号。
其实从h市回来后她就隐隐有那么一丝怀疑,但又不好过分自恋。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位大boss总是因各种各样的理由出现在她身边,如果说这一切都是巧合,那未免太过。如果这是人为制造的,那么他必有目的。
他的目的是什么呢……其实从两人一开始认识的时候,他就说得很清楚了。
蓝衫有点无力,不知道这位公子哥儿看上她哪儿了,这么锲而不舍地想要包养她。
是的,包养。这对有钱人来说是一种非常具有性价比的男女关系。
蓝衫正因为乔风心烦意乱呢,这会儿遇到宋子诚,也不想搭理他。但是,就在即将开口拒绝的那一刻,她脑子里突然闪了一下。
乔风的心意她不知道,既然宋子诚送上门来,她不如利用一下?如果乔风看到她和宋子诚走得太近之后依然没什么表示,那就说明臭小子很可能真的只是把她当闺蜜,做爱心午餐也只是因为少女心发作。
反正宋子诚接近她,本身也没怀什么好意。蓝衫又给自己找了一条特别棒的借口。
于是蓝衫突然笑了起来,朝宋子诚点点头:“那就麻烦老板了!”
一坐上宋子诚的车,蓝衫立刻给乔风发了条信息:今天吃什么?我搭了我们老板的顺风车,会很快回去的,你做饭快些啦。
乔风一直没回复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看到。
蓝衫郁闷了一路。到小区门口时,她隔着车窗,看到乔风站在那里。她的心口重重一跳,下车时故意问道:“乔风,你怎么在这里?在等我吗?”
乔风晃了晃手上的一个包裹:“不是,我出来取快递。”
这小子是不会说谎的。他说不是,那就不是。蓝衫有些失落,又问:“那你怎么不回我信息呢?”
“我今天不想做饭。”他振振有词。
蓝衫不明白“不想做饭”和“不回信息”之间有什么联系,难道他的注意力全放在那条信息的最后一句话吗?想到这里,蓝衫更失落了。这榆木脑袋!
这时,宋子诚也从车上走下来,朝蓝衫伸手:“蓝衫,你的手机落下了。”
“哦哦,谢谢老板。”蓝衫接过手机,低着头说道。
宋子诚笑:“没诚意。”
“怎样才算有诚意?”
“我还没吃饭。”
蓝衫骑虎难下,只好答道:“老板,我请你吃饭,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赏光呢?”
宋子诚心情很好:“乐意之至,不过,”他扫了乔风一眼,“我不想和他一起吃饭。”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他也变得直接了。
蓝衫虽然正在为乔风的反应而感到气闷,但是就这样把乔风扔开,她又觉得不好。她看着乔风,想征求他的意见。如果乔风让她跟着他回去,她就义无反顾地答应。
但是乔风没有这样说,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等待着她的选择。他的目光澄澈干净,却又有着从未有过的犀利,像是要把她看穿。
蓝衫一阵心虚,她不敢和乔风对视,硬着头皮僵持了一会儿,终于落荒而逃。
乔风看着他们的背影,目光中流露出失望和忧伤。他握了握拳,直到他们上车,他也没追上去。
回到家时,乔风一点食欲也没有。想着蓝衫和宋子诚的潇洒绝尘,他的胸中就像是堵了一团棉花,连呼吸都不顺畅了。心脏仿佛泡进了不知名的溶液里,酸酸涨涨地难受,这无穷无尽的折磨,也不知何时才能解脱。
不想做饭,也不想叫外卖。他无聊地打开电视,想借此转移一下注意力。
电视上正在播广告。一个戴眼镜有胡子的胖脸大叔正在激动地喊:“这酸爽,不敢相信!”
……乔风狠狠地关掉电视。
他站起身,在各个房间游荡,目光终于落回到他刚刚拿的包裹上。包裹里是他昨天下单买的微型摄像头。他现在无所事事,恨不得立刻找点事情打发时间,于是自己跑到门口安装摄像头。摄像头安装在门框上方,背靠在白色的墙壁之上。它的体积小,主体又是白色,几乎要和墙壁浑然一体了,所以不太容易察觉。
摄像头连接电脑,监视着他家门口那一块地方,如果蓝衫经过,他就能够发现,这样就不用一直看猫眼了。
好吧,一直盯着电脑看也没强到哪里去……
宋子诚比较厚道,没选太贵的地方。吃饭嘛,重要的不是吃什么,而是跟谁一起吃。
他隔着饭桌看蓝衫,一时间又有一种被晃了眼睛的感觉。她实在太漂亮了,一颦一笑之间,既纯情又妩媚。难得的是不管纯情还是妩媚,都很纯粹和自然,不含一点杂质。美人在骨不在皮,大概就是这样。
宋子诚有些高兴。今天蓝衫愿意让他送她回家,还请他吃饭,这是很明显的进展。难道她终于想通了?或是本身就对他有些意思,现在愿意把这层关系明朗化?
想来也是。他这些天表现得已经够明显了,她又不少人追,若是再装傻,就太矫情了。
宋子诚眉目舒展,脸上带了些不易察觉的笑意,冷峻的面部线条因此而变得柔和,仿佛岩石上突然开出了花朵。
路过的服务员看到这位衣冠楚楚的大帅哥用那样深情的目光盯着他的女朋友,一时间满心脏冒粉红泡泡,感动得要死。可惜的是女主角太不自觉,光顾着吃吃喝喝。
所以说好白菜都让猪拱了,哼!
吃完这顿饭,宋子诚又趁热打铁地约蓝衫去骑马,蓝衫也答应了。这让宋子诚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在他的不懈坚持下,蓝衫她,真的开窍了。简直地,感动中国啊!
蓝衫回家时路过乔风家门口,又遇到乔风正好要出门。她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缘分,怎么就那么巧,她每次都遇到他。
嗯,缘分的背后是科技力量的支持。蓝衫目前还没有发现,乔风家门口多了个摄像头。那摄像头是白色的,和墙面几乎融为一体。
蓝衫一见乔风就有点心虚,她跟他打了个招呼,态度敷衍。
乔风却是欲言又止,不知道要表达怎么个意境。
蓝衫一拍脑袋:“对了,这周四我要和我们老板去马场玩儿,不能陪你买菜做饭了。”
“骑马吗?”乔风一咬牙,厚着脸皮说,“我也想骑马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他问得这样直接,反而让蓝衫有点吃不准,她定定心神:“我倒是想带你去,不过我们老板可能不愿意带你吧……”
“哦,那算了,我找我哥吧,他有马养在马场。”
蓝衫没想到他这样干脆利落,似乎完全把重点放在“骑马”而非“她和宋子诚”之上。她有些悻悻。
两人分别之后,乔风立刻回去上网一通噼里啪啦地搜查,接着掏手机给他哥吴文打电话。
“喂,乔风?”
“哥,你能在马术俱乐部买一匹马吗?”
“不是,乔风你脑子长包了吗?现在不好好追求幸福你怎么又跑去玩儿马了?还有你不是讨厌骑马吗?”
乔风三言两语把事情解释了。
吴文听此,兴奋大叫:“我也要去!”
乔风有些奇怪:“你去做什么?”
“帮忙。助阵,热场,冷场,出主意,搞破坏,我样样在行。”吴文有些得意,“就你这没出息的德行,等你追到蓝衫,得几辈子啊?还得我这亲哥哥帮忙哪!”
乔风想想也对,于是答应了。
吴文又道:“把肖采薇那个神经病也拎上,她是蓝衫的好朋友,也许用得着。实在不行我把她一棒子敲晕,不怕不能把蓝衫吸引过来。”
“……好。”
挂了吴文的电话,乔风盯着电脑上某个人的信息,突然坐直身体,噼里啪啦敲起了键盘。
当晚,宋子诚发现自己的电脑屏幕上竟然爬上去好些蟑螂。
“靠!”他头皮发炸,想也不想抓起手机砸过去,屏幕被砸得一阵咣当,液晶屏花了一大块。
宋子诚跑出书房,翻腾了半天,找到杀虫剂,回来一阵乱碰,喷得桌子都有些湿了,满屋子是杀虫剂的怪味儿。
喷完之后,蟑螂就变多了……
他冷静下来,忍着呕吐的冲动仔细看,才发现这是电脑中毒了。
他又骂了一句。到目前为止似乎也只有这一个字可以精准地表达他那愤怒的心情。他关了电脑电源,忍啊忍,不知道该如何发泄。最终,他从上次的调查资料里找到乔风的手机号码,给他发了条信息:loser!
乔风没有回复他。
对方不接招,宋子诚也不能像个姑娘似的不依不饶地骂。他气得把手机一扔,咬牙切齿地想着,等把蓝衫弄到手再料理那个书呆子。
小油菜竟然也要去骑马,蓝衫有些奇怪:“你不是不喜欢骑马嘛,嫌屁股疼。”
小油菜恨恨道:“吴文就是为了让我屁股疼,才带我去骑马的。”
蓝衫沉默了一会儿,答:“你这话说得相当之猥琐啊……”
“别提了。”小油菜说着,悲愤地吐槽了她的老板。其中无非就是各种奴役和压迫这类办公室经常遇到的问题。
蓝衫很同情小油菜。她觉得估计是吴文对上次的事件耿耿于怀,余怒未消,所以想方设法折腾小油菜。
吐槽完毕,小油菜非常有骨气地来了一句:“老子早晚辞职!”
“你舍得吗?”
“当然舍不得!”
蓝衫只好闭嘴。
玩儿马是一种比较烧钱的活动。蓝衫也爱骑马,不过她的兴趣是在她的牧民爷爷家培养起来的,到了大城市,她完全没有那个经济实力去发展这项兴趣爱好。别人花几百万买匹马,她顶多花几千块买套骑术装备。
现在市面上比较贵的马差不多都是赛事马,一匹好马比一辆好车只贵不便宜。不过蓝衫对这些赛事马的品种不是很了解,她从小到大骑过的马都是本土产的蒙古马,极少有机会一亲那些豪门血统的芳泽。
宋子诚带她去参观马术俱乐部里的马,蓝衫一时看花了眼。这里的马一看就伙食好,一个个身形矫健,皮毛光滑,鬃毛油亮,精气神十足,特别特别漂亮。
其中最漂亮的是宋子诚那匹阿拉伯马。它通体雪白,尾巴比一般的马要高耸一些,大大的眼睛明亮润和,像是一个温柔的公主。看到宋子诚,它很高兴,宋子诚让蓝衫摸它的头,它也不拒绝,很温顺。
“想骑吗?”宋子诚问道。
蓝衫有点纠结。她当然想骑马,但这一匹是宋子诚的,她如果骑的话估计就得和他同乘一骑了。蓝衫喜欢一个人骑马。
于是她笑道:“老板,随便再帮我挑一匹就好啦。”
宋子诚还有一匹马。他领着她去看,那是一匹产自丹麦的战马,深灰色毛皮,背上布着星星点点的白色,雪花一般,看起来像是披了一件波点毯子,很前卫的样子。它比刚才那匹阿拉伯马矮一些,正好适合女孩子骑。
蓝衫觉得这个不错,刚想说“就它了”,眼光一瞥突然看到外面有人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走过。那匹马太高了,威风凛凛的,由不得她不注意。
她忍不住跟出去看。出门一看到牵马的那个人,她就有点斯巴达了。
……竟然是乔风。
乔风看到蓝衫之后,愣了一下:“蓝衫,你怎么在这里?”
蓝衫觉得吧,这就算是巧合,那也一定是老天爷特希望她跟乔风在一起,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制造巧合。她很高兴,走过去围着他的马转圈:“这你的?”
那是一匹大黑马,身材劲健,毛皮油亮健康,它通身黑得一根杂色毛也没有,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踏雪一样。
乔风点了点头:“是。”
蓝衫就喜欢这种威风的马,她一脸的艳羡,特想摸一摸它,又不太敢。乔风说道:“它的脾气不太好,不过你可以喂它吃糖。”
蓝衫自己带着糖,她喂了它一块,它很给面子地吃了。蓝衫眉梢轻轻一挑,扫了乔风一眼,似笑非笑:“跟你一样。”
乔风低头笑了笑。他抿着嘴,笑意浅浅,恍如春风满面。蓝衫看着他,一瞬间想起一首著名的诗: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