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风的手放在她肩头,一本正经地答:“我比你年轻一些,这样等你到了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的年纪,我还可以满足你呀。”
“你!”蓝衫哭笑不得,举着手中的书拍他胸口,“你这流氓!我说正经事呢!”
“我也很正经,”乔风按住她的手,笑看她,“真的。”
蓝衫撇过头不理他,她扔开书要起身,刚起来一半,却被他一把拖住,直接拽进怀里。乔风紧紧搂着她,说道:“你听我解释。”
蓝衫便不动了,听他要怎么解释。
“我上学比较早,还跳过级,青春期以后接触的同班女同学都比我大三四岁,虽然我并没有对谁动过心,但我对女人的审美很可能就是停留在这个年龄段,你明白吗?”
“这……审美是会变的,这又说明不了什么。”
“好,我们来举一个科学的论据。前一段时间,社科院做过一项关于中国人婚姻幸福感的调查,在以年龄差为变量的统计中,妻子比丈夫大三四岁这个区间内的夫妻双方,其婚姻的幸福感是最高的,其次才是丈夫比妻子大三四岁的区间。从平均寿命来说,中国男性的平均寿命是七十一岁,女性的平均寿命是七十四岁,这意味着,从总体上看,当妻子比丈夫大三岁时,他们在婚后的寿命比较平衡,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起慢慢变老’,这不是最浪漫的事吗?”
“可是……”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蓝衫。你担心有哪一天你不美了,我就不爱你了。但我要和你说的是,我爱的并不只是你的美貌,在你之前,我遇到过许多漂亮女孩子,但偏偏只对你动心,这本身就不能用那种简单的思维去解释,对吗?每一个年龄都有每一个年龄的魅力,谁说你四十岁就不美了呢?再说,我和你只差三岁,等你老的时候,我也就老了,我老的时候,是不会去找那些年轻的小姑娘寻求刺激的。人,无论男人女人,只有在不甘愿老去的时候,才会希望从年轻新鲜的肉体中寻求激情,以此来回味年轻的感觉。我们好好享受生活,不要辜负年轻的光阴,就不会为老去而感到遗憾,自然也不可能去做那种低级的事情。蓝衫,我们一起好好生活,互相陪伴,平淡和充实地过好每一天,每一天都相爱着。然后,我们就这样一起活很多天,一起老去,一起笑着离开这个世界。真的,我想不到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你怎么还会担心呢!”
蓝衫被他说得十分触动。她只觉鼻头发酸,温顺地靠在他怀里,答道:“我也觉得很美好。”
乔风轻抚她的头发,亲吻她的发顶。初秋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掠过她披在肩头的发梢,柔软又妩媚。他摩挲着她的肩,扳过她的脸亲吻她,他亲得十分温柔,像是包裹在她身上的阳光,耀眼,温暖,不留痕迹。
乔风的呼吸热起来,他把她放倒在地毯上,压上来继续亲吻,勾着她的香舌嬉戏,动作越来越大,鼻端的喘息渐渐凌乱。感觉到他有进一步的动作,蓝衫连忙推开他:“别闹!”
乔风的额头贴着她的额头,看着她的眼睛说道:“这是你最喜欢的地毯。”
蓝衫的脸陡然烧起来,大白天的,在地毯上这样那样,太羞耻了!她挣扎得更加剧烈,乔风突然站起身,她以为他终于也知道羞耻了,松了一口气,然而他起身只是把窗帘拉上,之后又马上回来扑倒她。
她没料到他的真实目的,再想逃走,为时已晚。
但她还是不愿意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做这种事情,所以不住地喊停。
乔风眼尾一扫,看到一旁榻上的东西。他眼睛一亮,探过身体伸手钩过来,往脑袋上一按。
然后蓝衫就看到乔风戴着个猫耳朵半跪她身旁,一脸“求疼爱”地看着她。
蓝衫:“……”这种时候卖萌真的好吗?!
蓝衫很无语,捂着心口直咬牙:“你你你你快摘下来……”我会把持不住的啊!
乔风晃了一下脑袋,黑色的猫耳朵就抖啊抖。
不要……蓝衫还想反抗一下,于是想伸手盖住自己的眼睛。可惜乔风已经先她一步按住了她的手。
乔风倾身,在蓝衫的脸和脖子间逡巡,轻嗅,鼻尖每每要碰到她的肌肤,却又总是能轻巧地远离。她被他逼得浑身轻颤,只好告饶:“别玩儿了……”
乔风突然开了窍,脑子里蹦出一句话,于是他压低声音说道:“主人,想不想上我?”
嘤嘤嘤嘤……想!
乔风的爸妈住在a大的校内,从外面看,房子有些老,不过房间内的装修很精致和温馨,色调明快,有种小清新的感觉。夫妻俩在这个房子里住了有三十多个年头,儿子们几次要求给他们换个更大的房子,都被拒绝了。
乔妈妈和吴爸爸一样,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一些,她保养得很好,皮肤很白,皱纹不明显,只是在笑的时候,眼角会出现鱼尾纹。她又挺喜欢笑,并不在乎鱼尾纹的困扰。
乔妈妈来开门时,蓝衫笑得灿烂,甜甜地叫她“阿姨”,乔妈妈笑着答应,把两个孩子领进了屋。
今天吴家人很齐全,老吴和吴文都在,除了他们,客厅中的沙发上还坐着一个老人家。老人头发几乎全白,精神矍铄,戴一副老花镜,穿一身干净熨帖的中山装,看到蓝衫和乔风走进客厅时,他微微侧了一下头,打量他们。
当然,重点是打量蓝衫。
老人家面色红润,脸上被岁月刻上了深纹,打量蓝衫时,脸部线条没有任何细微的变化,雕塑一样,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不用介绍,蓝衫也知道这位是谁——这不就是乔风的村长爷爷嘛。这位老人家自产的香米是她的最爱,蓝衫看到他时备觉亲切。不过老人家还挺有气场,不愧是村长。
乔风没想到爷爷会出现在这里,真是的,爸妈也不提前告诉他一声。他怕蓝衫紧张,拉了一下她的手。
蓝衫一点也不紧张,大大方方地跟吴家人问候,还对吴爷爷说:“爷爷,我要谢谢您种出来那么好吃的香米,我一天不吃都惦记!”
吴爷爷的面部表情有了一丝松动,他看了一眼乔风,敏锐地捕捉到重点:“你们已经在一个锅里吃饭啦?”
“咳。”蓝衫掩嘴轻咳,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乔妈妈招呼她坐下来,吴文给蓝衫倒了杯茶。然后乔妈妈又转身去厨房,临走时抓了吴文的壮丁。
蓝衫连忙站起身:“阿姨,我帮您做饭吧?”
“不用不用,你快坐下!”
乔风拉住蓝衫的手,笑道:“你能帮什么忙,菜都择不好。”
一句话把她试图制造的贤惠假象给粉碎了。
老吴有些好笑,自己这儿子真是够笨的。
幸好蓝衫也不是扭捏的小姑娘,被揭穿之后没有太多不自在,笑一笑就过去了。老吴发现乔风的这个女朋友还真是找对了,不说别的,就说性格,两人挺般配。乔风太腼腆了,就该找个性格大方的,才能互补。
蓝衫坐回到沙发上,和两位长辈聊天。她对吴爷爷真是太好奇了,于是问道:“爷爷,您是哪里人呀?”
大概是由于刚才听到对方说喜欢他亲手种的米,现在吴爷爷的表情不那么严肃了,他答道:“我是湖南人。”
“湖南好呀,和毛主席是老乡。”
吴爷爷笑了笑。不管过去经历了什么,在老一辈人的心目中,“毛主席”这三个字总是沉甸甸的。蓝衫又问道,“爷爷,你们村有多少人呢?”
“有四千多口人。”
“啊,那是一个不小的村子了。那有多少亩地呢?”
“六千多亩呢,是一个大村。”
听着一老一小的攀谈,老吴总觉得怪怪的,蓝衫的关注点是不是跑偏了?为什么对他们老家的人口和土地那么感兴趣呢……那可是一个每年只回去扫一下墓的地啊……
但不管怎么说,老爷子跟蓝衫聊得挺欢,看样子很喜欢她。乔风几次欲言又止,像是要解释什么,最后都没插上口。
厨房里的吴文突然喊了一句:“乔风,过来帮忙!”
乔风于是起身去了厨房。
乔妈妈和吴爸爸其实都不太会做饭,吴文更不会。兄弟俩小时候是吃着a大的食堂饭菜长大的。后来乔风对厨艺感兴趣,博览群书,自学成才,慢慢地成为这个“不会做饭之家”的异类。
今天,乔妈妈很高兴,本来打算亲自上阵做一桌子菜的,不过她高估了自己的水平,现在有点扛不住了。
吴文正站在垃圾桶旁边择菜,他把一棵水灵的小油菜捏在手里一层一层地剥,剥到最后只剩下一根菜心,于是把菜心扔在盘子里,接着拿起另外一个剥。
垃圾桶里已经积累了许多惨遭荼毒的菜叶子。
乔风很奇怪:“你为什么要把小油菜剥光呢?”
吴文奓毛了:“什么话,你这人怎么这么淫荡啊?”
乔风闭了嘴,无辜地看着他。
乔妈妈正在切菜,一转头看到吴文这样择菜,登时怒道:“我们剩下的能用的食材已经不多了!你还这样浪费!”
乔风摇了摇头,卷袖子洗手,亲自上阵。他对妈妈和哥哥只有一个要求:“麻烦你们站远一点,不要妨碍到我。”
两人很听话,退开一些,偏头听客厅里传来的笑声。乔妈妈惊讶道:“蓝衫怎么不怕你爷爷呢?”
吴文也很奇怪:“不光不怕,还把老爷子哄得那么开心,捡钱一样。”
乔风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迟疑道:“她好像……有点误会。”
“什么误会?”
“她以为爷爷是村长。”
“……”
“……”
厨房里响起了爆笑声,吴文一边笑一边挠墙:“真是个人才!”
“人才”蓝衫终于还是暴露了。其实吴爷爷从气质上看并不像一个农民,不过蓝衫先入为主地一直认为他是,见面时也就忽略了这一点,只当是这年头的农民生活越来越好,越来越有格调。她听到吴爷爷说自己的战友怎样怎样时,就觉得奇怪:“爷爷您还当过兵哪?”
吴爷爷一愣:“是啊,我十几岁就参加革命了。”
老吴也奇怪:“蓝衫,乔风没跟你说过啊?”
“没有。”蓝衫摇头,看着吴爷爷,“我就知道爷爷您当过村长。”
老吴被茶呛到了,捂着嘴巴剧烈地咳嗽。
吴爷爷扫了儿子一眼,忍着笑摇头:“乔风逗你玩儿呢,那小子蔫儿坏,你不要听他的……我这辈子当过很多长,就是没当过村长。”
蓝衫好不尴尬:“啊?对不起,真是太不好意思了,我一直以为……”
吴爷爷笑着摆手:“没事,当村长挺好的。”
蓝衫出了洋相,脸涨得通红,紧张地捏着自己的手指,像个犯错误的小学生。
这时,乔妈妈从厨房撤退出来,回到客厅打圆场,留两个儿子在厨房做饭。
说是两个儿子,其实就是乔风自己在动手。他一边做饭,一边和吴文说话。
吴文:“谢风生给我打电话了。”
“嗯。”
“你想买个4s店?”
“嗯。”
“那谢风生找到一个之后你怎么又不要了?”
“转让人是宋子诚。”
吴文自然听说过宋子诚的名头,他疑惑不解:“然后呢?宋子诚怎么了?他非礼过你?”
“不是。他追求过蓝衫。”
原来是这样……吴文挠了挠下巴,终于想明白了。吴文是商人思维,一个4s店,买了之后哪怕不经营,倒一下手就能赚不少,这么大一个馅饼,他一开始还以为是陷阱呢,可是谢风生那种人精,又不像是会犯低级错误的人。所以他想不通。怪只怪谢风生没把话给说明白了。
吴文心想,那个宋子诚真是个纯傻逼啊!做生意是一回事,追姑娘是另外一回事,怎么能搅在一起呢?就为一个姑娘,砸进去这么多,还是在完全没希望把姑娘追上的前提下,这人脑子进水了吗?
宋子诚是商圈里著名的富二代,家大业大,已经到了“不用和我比钱,反正没人比我有钱”的地步了,这种人不把钱放在眼里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此人烧钱的方式真是别具一格……
吴文和宋子诚接触过,虽然不喜欢他,但当时也觉得那是个人物,现在看来,呵呵。
有便宜不占那不是吴文的作风。他走近一些,问乔风:“所以呢,就因为宋子诚以前是你情敌,所以你就不买他的公司?”
乔风点头:“对。”
“乔风,你这个思路不对,我觉得吧,如果是情敌,你更应该买。”
乔风转身看他:“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