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还没亮,任遥就起来了,开始今日的早课,她默念完一遍心法,正好绕着宅子跑完了一圈,金乌探头,大山铺上了一层金光。

任青云准时地出现在院子的摇椅上,往常任遥以为他只是在闭目养神,而如今以她的眼力,虽依旧看不透,但能隐约感到不一般。

任遥正看得入神,老爷子突然睁开了眼睛,只见他吐出一口浊气,看上去更有精神了:“当天地阴阳交感时,修士吐纳,便可吸收一缕金乌之气,对修炼大有好处。”

闻言,任遥眼前一亮:“什么叫金乌之气?我也能吸收吗?它具体有什么用处呢?”

任青云笑了笑,慢悠悠地晃着摇椅,眯着眼睛看向山头那轮冉冉升起的太阳,语气悠长:“传说金乌劳于拉车,汗滴九曜,形成日精,玉兔苦于捣药,泪洒广寒,形成月华,日精月华,对修炼大有好处,但其性过烈,修炼者只能在日月交替之时,侥幸获得一缕。”

接着,他看了眼一脸兴奋的任遥,打击道:“只有引气入体后的修炼者,才能感知到金乌之气。”

“至于有什么用处,也只有等你引气入体后,亲自体会,才能感知其中的玄妙。”

闻言,任遥非但没有失望,反而让她对修仙更加向往了,隐世强者,稀世珍宝,都让她对这条未知的道路,充满了期待。

然而,再如何心潮澎湃,雄心勃勃,也还是得回归现实,任遥叹了口气,将盒饭和课本一起装进书包,晃晃悠悠地上学去了。

别看这书包普普通通,却是老爷子特制的,重达十公斤,老爷子还赶了个潮流,在上面装了拉链,配上硬挺的布料,还真像那么回事!

除此之外,这包好似是个无底洞一般,无论任遥放多少东西进去,它都能装下,她刚发现这事那会儿,曾经将教室的讲台收进去,当然,很快就放回原位了。

所以,每次她上学,一背上这个书包,心情就很好,好像借此窥视到另一个世界一样。

而任青云却误会了,他以为任遥是因为能去破坳山上学,才表现得如此开心,也怪他修炼久了,没想到区区一个纳戒空间,就让任遥如此兴奋。

好在,最后误会解开了,任遥如愿以偿踏上修仙之途。

一听到任遥收拾书包的动静,任远便从狗窝中探出头来,等任遥准备好去上学,这家伙早就蹲在院子等着了。

他才不想留在家里,和任青云待一起呢,以他动物超强的直觉,怎能不知道那老头儿不喜自己!

但真实的原因是不可能告诉任遥的,所以每次任遥笑话是个跟屁虫,他就狗眼一瞪,振振有词:“我这是上学校学习知识,每次你欺负我,不就是仗着我没上过学,没文化吗?”

得了,这还是条有上进心的狗!

任遥翻了个白眼:“这么爱学习,要不,我这个学习委员给你当?”

“嘿嘿,这,这不好吧!”

任遥的白眼快翻出天际了。

一人一狗就这样插科打诨走了十几里的山路,终于快到学校了,破旧的校门边上,站着两个六年级的学生,任遥赶紧从书包里掏出红领巾,甚至还给任远来了一条。

一进校门,任远就熟门熟路地蹿上一段台阶,跑到老师的办公区耍狗技,讨生活去了。

任遥也不管他,正对着大门,便是三年级的教室,她径直进去了。

破坳山小学身为这十里八乡唯一的小学,仅有一百多个学生,分成六个年级,一年级人数最多,大概有四十多个,随着学生年龄增大,辍学的人也越来越多,到六年级,只剩下十个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