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曾照云归 陈十年 1298 字 3个月前

闻盛看着眼前微弯着腰调整气息的少女,因为要去给太后守陵,她只穿了身素色的衣裳,头上什么珠翠拆环也没戴,只简单挽了个髻,脆弱而洁白的脖颈,素面朝天的一张脸已经很勾人心魄。

必须承认,她很动人。

闻盛抿着唇,看见她额上细碎的汗,一声大喘气后抬起头来,那双天真中带些妩媚的眼看着他,带些期盼,又带些胆怯。又或许是羞怯,为她前几天的直白告白而羞怯,也怕被他拒绝而胆怯。

最好的回答是不可以,她是大昭的五公主,而他,是野心勃勃的暗狼。

可是对上她的眼,却又在想,答应她也无妨,不过是写封信。吊着她吧,一个漂亮却没本事的女人,会成为很好的一把刀。

何况她还说,倾慕他。倾慕更是很好的一把刀,感情是最好利用的东西了,也最不需要本钱。

只需要,没有良心。

闻盛早没了良心的。

“可以。”于是他这么说。

那双天真但不甚热闹的眼睛一刹那被点亮,好像漫天大雪里,没能被雪掩盖住的一枝红梅,在茫茫纯白里兀自地红。

“多谢大人。我走了。”楚云这么费尽力气,只是为了问这么一句,和他告别。

在她眼里,他愿意答应,说明……他至少是愿意接纳她的。因为前提是,她已经向他说过倾慕。

楚云心满意足。

她回到车上,被月色扶住,月色替她擦汗,有些埋怨:“公主怎么跑得这么急?”

楚云摇头,从帘子一角还看见闻盛的身影。他还没走,他在送她,是吗?

月色把帘子放下,对车夫道:“走吧。”

马车悠悠地行驶起来,盛京的一切都变得遥远,那个身影也变得很遥远,到最后,连城楼也变得很遥远,什么也看不见了。

千山万水,万水千山,她已经开始期待给他写信。

走走停停的,终于在半个月后抵达了简阳皇陵所在之处。皇陵地处偏僻,条件艰苦,得知不受恩宠的五公主来,也只是敷衍地接待了一番。

负责看守皇陵的官员给楚云安排好住处,皇陵条件就这样,即便是最好的住处,也比不上盛京,甚至连清澜殿都比不上。而且没有多余的人伺候,一切只能靠月色和楚云自身。

楚云还记着自己毕竟是来给太后守孝的,该有的表面功夫还是要有,每日要给太后上一炷香,不穿靓丽的衣裳,也不戴什么首饰。

虽说条件艰苦,可楚云却觉得高兴。

因为这里没人管她是不是不受宠的、不详的五公主,他们态度疏离地和她打招呼,楚云就已经很高兴。即便偶尔也会受些冷落与欺负,可比起在紫霄城的日子,已经好太多了。

待安顿下来之后,楚云开始琢磨给闻盛写信。

可这第一封信该怎么写呢?